法律分析:野豬屬於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的野生動物,打獵野豬是犯法行為。《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 第二款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1、野豬屬於保護動物,當事人未經許可打野豬的行為是屬於違法行為的,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犯罪。
2、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