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內歸因,是指觀察者為了預測和評價人們的行為並對環境和行為加以控制而對他人或自己的行為過程所進行的因果解釋和推論。人們行為的原因提出包括內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兩種。
內部原因是指個體自身所具有的、導致其行為表現的品質和特徵,如人格、情緒、心境、動機、欲求、能力、努力等個人特徵。將行為原因歸於個人特徵稱為內歸因。
歸因向內的意思是:歸結起來原因還是因為內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