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錯了!
既不講理,也不講證據,誰有關係有錢,誰都有理!
二者不矛盾。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事實讓證據說話,不管是民事、刑事、行政案件,法庭都會讓雙方充分陳述,拿出證據質證,發表意見。最後依法判決,這就是講證據講理的結合。
既講證又講禮,但最終依法依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