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上有借條,對方有我打得收條,可以拿著借條再去要錢嗎?使用者96619980200012019-09-13 19:02:09

手上有借條,對方有你打得收條,如果兩筆錢是一借一還,就不可以拿著借條再去要錢了。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