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發的。
還有法嗎?
您的問題應該分開,補償是貨幣,安置是產權。也就是有徵收補償決定。依據《條例》28條,下了徵收補償決定,經崔告或公告,您就應在60日內進行,行政複議,在6個月內進行行政訴訟。否則徵收部門就可以報請人民法院進行司法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