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人有轉委託權嗎?使用者38774314760422019-10-27 07:12:40

委託代理人沒有再將代理事件進行再次委託給第三方的權利。 法律一般是不允許代理人將代理權再委託他人行使的,因為轉委託是基於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相互信任而產生的,代理人應該親自實施代理行為。

但法律同時規定在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允許由復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 《民法通則》第68條規定:“轉委託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託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的,應當在事後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託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託他人代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