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津貼補助
①懷孕7個月以上順產或流產:2000元
②滿7個月以上剖宮產或流產:3000元
③多胞胎生產: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400元。
④懷孕3-7個月生產或流產:1000元
⑤懷孕3個月以下流產:300元
2、一次性補貼:
①流產:400元
②順產:2400元
③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3、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
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注: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也在生育保險保障範圍,由生育保險基金結付。
二、報銷流程
本人或所在單位持相關材料於產假期滿後5日內向有關部門遞交資料申請生育待遇報銷。
三、報銷條件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2、參加生育保險累計滿一年的職工,在生育(流產)時仍在參保的職工,按有關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四、報銷材料
1、女職工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
《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勞動合同書、本人身份證、財政部門製作或監製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他醫學證明、婚姻證明。
2、男職工生育醫療費補貼:
《成都市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加蓋單位行政公章)、勞動合同書、本人身份證、財政部門製作或監製的醫療服務收費票據、出院證明書、生育指標、嬰兒出生證或其他醫學證明、婚姻證明、配偶戶籍證明、配偶社會保險關係證明或配偶的失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