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章丟失,需要什麼手續,怎麼補辦?esotg498942019-11-28 18:44:42

遺失公章的具體處理辦法如下:

1、登報公示公章丟失需在省市級報紙刊登遺失宣告,公章在公安機關是有備案,所以一旦丟失需要攜帶以下資料,到派出所報案:(1)、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2)、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影印件;(3)、法定代表人擬寫並簽名的丟失公章說明材料;(4)、出示已生效的登報申明檔案。由派出所出具公章遺失證明(報警回執)。

2、辦理新刻印章備案到當地公安機關治安管理科辦理新刻印章備案,需要帶的材料有營業執照副本、法人和股東身份證、營業執照變更記錄、報警回執、登報報紙原件。待治安管理科審批透過之後,核發公章的《刻章許可證》。

3、刻章最後,則是持以上辦理的材料到公安局刻一個新的印章即可,大概三天左右就能拿到新的印章了。需要注意的是,公章遺失需要首先向公司彙報。其次找不到的情況下,需要及時到工商辦理掛失等(很重要),並且需要補辦公章,與前一個應有所不同,否則公章被人使用,容易損壞你公司利益。這期間與公章辦理有關的開支你應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