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什麼“該不該”,有本事“生”就有本事養。
只要孩子還未成年,孩子還在上學不能自理的情況下,都有義務撫養。
首先很榮幸回答你的問題。
不管是離婚還是被離婚,孩子都是無辜的,不管從那個角度他都不應該作為受害者。
孩子只要未成年你就有義務去撫養孩子,畢竟他是你親生的,血濃於水。當然不是親生的另說。
作為孩子的父親或者母親,不管你們是否在一起,孩子始終會叫你一聲爸媽。當你不願意撫養他,你是否覺得有一絲心痛,如果沒,那麼你不配為人父母。
孩子肯定會判給父母其中的一方,但是再判給誰他始終是你的孩子,你始終有這麼一個孩子。一般的離婚也肯定會讓看孩子的,如果實在不讓那就另說,這也不是說你不撫養,而是她或者他不讓撫養。
我終究認為只要為人父母,就應該負起責任,因為再怎麼弄是大人自己的事,孩子無辜!
以上是我的觀點,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