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生理、智力綜合性是不是重新確立未成年的年齡段?手機使用者風行者2017-12-19 12:03:05

謝謝邀請。我國未成年保護法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人,這個年齡段以下,發生的民事和刑事行為,都是由監護人負主要責任。隨著科技的高速發展,多媒體使人足不出戶就能瞭解世界,地球變成了地球村。現在的孩子從一開始學說話,就開始接觸電視網路手機,所有的孩子,都很難從虛擬的遊戲當中逃脫出來,由於網路和遊戲充滿了暴力和黃色,讓這些未成年的孩子,過早的接觸了本不該接觸的東西,使得這些孩子過早成熟的現象,但孩子畢竟是孩子,心裡成熟還需一定的社會歷練。現在的孩子,看似長的很成熟,發育早,長的快,體型比六七十年代的人普遍要高,當然和現在的飲食結構有關,甚至和食物裡所含的激素有關,由於人類的貪慾,我們所能吃到綠色食品幾呼變成了奢望。我們做父母的都知道,很多孩子都有叛逆的年齡段,這個年齡段一般發生在十五至十八九

歲之間,孩子自認為自己已經長大,什麼都懂,觀點偏激執著,對父母相當牴觸,讓父母感覺,孩子從一個懂事的孩子,突然變的跟不認識一樣,父母頭痛,學校難管,所以本人認為,現在未成年保護法的年齡定在十八週歲還是比較合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