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個人在我家門口亂罵我可以終究她什麼法律責任?使用者10683691030405992020-02-25 03:37:36

建議如下:好了,認真點的。如果罵的內容涉及侮辱人格,並且造成一定影響的話可能構成“侮辱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而情節嚴重是指主要是指手段惡劣,後果嚴重等情形手段惡劣的,侮辱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侮辱行為引起了被害人精神失常甚至自殺身亡等後果,多次實施侮辱行為的等等。再者,如果侮辱程度沒有到刑事犯罪的話,也應當違反《治安管理條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以上,希望對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