跆拳道協會建立章程?使用者19611721133073522020-07-18 16:20:46

跆拳道協會的章程本協會的宗旨是

強身健體,磨練意志,弘揚武德,陶治情操,繼承和發揚中華武術精神,促進我院武術事業的發展,提高我院學生的素質,豐富我院同學的文化生活,完善我院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協會的管理規範化,制度化,使組織活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協會的活動要在院團委和學辦的許可範圍內開展,並受社團總會監督。

第三條:本協會服從院紀院規,並且積極配合學校有關活動的開展。

第二章 協會成員

第四條:凡熱愛跆拳道,遵守本章程,熱情支援和積極參加本協會活動的同學,均可按入會程式報名入會。第五條:會員在協會里的行為活動均不得違反學校紀律,如嚴重違反學校紀律,由組織機構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到場研究作出處罰決定。

第六條:本協會對會員的處罰分為警告和開除會籍。

第七條:會員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八條:會員須為維護本協會的聲譽和發展而努力,不得做出有損協會名譽或不利於協會發展的事情。

第九條:訓練期間,會員應自覺按時到場,不應無故缺席,有特殊情況除外,以保證本協會的活動順利開展。

第十條:會員在訓練時,要能吃苦,要有堅強的毅力,要尊重教練,聽從指導,虛心學習。

第十一條:本協會提倡以學為主,會員在訓練期間如與學習有衝突,可以根據個人情況調整。

第十二條:會員不得拉幫結派,不得打架鬥毆;影響惡劣者,一律開除其會籍。

第十三條:會員應尊從“以禮始,以禮終“的跆拳道武德,會員之間要互相幫助,互相學習,互相尊重,不得有鹵莽行為,以免誤傷。

第十四條:會員應按時交納每學年經費,若不能按時交納,將視為自動退會。

第三章 協會組織機構第十五條:本協會設會長一名,會長由選舉產生,選舉的過程要在社團總會的監督下進行。另設副會長兩名,副會長由會長提名,並由委員三分之二以上透過。

第十六條:本協會設組織部、宣傳部、外聯部、散打部、後勤部共五個部門,各設部長一名,部長由委員會選舉產生,各部可視情況招收幹事若干名。協會委員由老會員擔任。

第四章 協會經費

第十七條:協會活動經費視具體情況,每學年向會員招收,數額視情況而定,畢業班除外。(附:連續兩年的老會員可以免交會費)

第十八條:協會採取帳款分開的管理方式,分由兩名副會長管理。

第十九條:協會的經費主要用於本協會的活動開支,凡數額超過十元的開支,須經委員三分之二以上透過。第二十條:本協會的經費,嚴禁貪汙挪用,如有此情況,一經核實,將由委員研究做出處罰。

第二十一條:協會經費將定期進行帳款核對,以保證協會經費的安全使用。

第二十二條:由會費支出購買的用具,由後勤部直接管理。第二十三條;會員的檔案由組織部統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