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時候有轉賬正據還可以要回的。
基於很多社會原因,有些人購買房產時借用他人的身份辦理交易並進行產權登記。這種行為現行法律並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屬於房屋的代持關係。如果岳母確實是借用女婿名義購買房產並登記,雙方可以寫借名購房協議,並在協議中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到時候雙方或一方去世後親屬之間發生爭議。
借名購買房產要謹慎。1、借名買房時必須要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要明確實際購房人借名的原因,而出名人在購房合同中的代購身份一定要明確。雙方對借名所購買的房屋權利一定要寫清楚,以防將來發生爭議。2、借名買房協議一定要留存雙方的身份證資訊,這是將來發生產權爭議時的主要憑證。3、借名買房的各種相關支出票據原件必須保留在實際購房人手中,因為,誰出資誰所有是此類案件裁判的主要依據。4、借名買房要有足夠的風險意識,即使借名買房的雙方合意是真實的,一旦發生出名人的資信不良或者發生涉及訴訟和法院強制執行的事宜,這種借名買房的行為無法抗辯善意第三人的執行,屆時,實際購房人購買的房產很可能因為法律事件被執行給他人,導致實際購房人只能享有對出名人的普通債權。5、借名買房後,一定要及時將房屋產權變更給自己為所有人,屆時,實際購房人就要承擔一筆較大數額的稅款,這種情形是無法避免的。
可以透過贈與丶轉讓的方式過戶,當然,需要雙方同意。
你這麼一句沒頭沒腦話就讓大家花時間來作答,實在是沒有道理,要不要的回來一個原因要看對方的態度,二一個原因只有法院知道。
證據確鑿,材料齊全就能要回來……
證據齊全還有可能,但也難。
狠難!!!
需要給法院提供證據才能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