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總體機制主要內涵?qq33092021-08-07 22:29:41

新《安全生產法》提出了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新《安全生產法》確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工作“十二字方針”,明確了安全生產的重要地位、主體任務和實現安全生產的根本途徑。

《安全生產法》第三條 安全生產工作應當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