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話題,可以明確的告訴你,無論村會計在不在編制在基層村級單位都屬於村幹部。村會計的職責是管理好本村財務的管家,工作範疇比村裡的單任職的村支書或村主任的擔子還重、工作量很大(村會計不是單一的管理好賬目,其他各項事宜都得親自操作),這就可以證明村會計的工作範疇了。
具體談到離任補貼的事,按道理離任的村會計應該給予這項待遇,有的縣級單位的組織部門在制定村幹部離任補貼這一塊、卻沒有歸納在離任範疇之內(比方說,多數村村兩委的委員、1985年之前委員有個別的委員沒有多大的工作量也在離任補貼這塊享受,1986年之後、由村大隊更為村,這個時間段的村兩委委員的工作量也不如村會計的工作量大)。近20~30年,村會計的工作量越來越多且與村兩委委員的待遇工資一樣(當然、有的村村會計工作量小,這是少數),可責任相當大(村內的各種資料都在這些人手裡掌握)。這個問題應該引起重視。
1、離任村幹部如何申請?
離任村幹部應攜帶身份證及影印件、戶口本及影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用於申請表)和能證明本人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原始材料(交鄉鎮<園區>認定工作小組辦公室),前往原任職地所在村(居、社群)填寫申請表、承諾書。
2、個人申報時間截止後,再有人申報是否受理?
原則上不再受理。如確有特殊情況又能提供有效證據的
3、哪些物證可以作為認定離任村幹部身份和工作年限的依據?
鄉鎮(園區)儲存的村幹部人事檔案、任職檔案、當選證書(存根)、村幹部花名冊、村幹部登記表、表彰檔案、推薦表彰登記表、報酬補貼發放登記表等相關資料;村(居、社群)儲存的村幹部花名冊、村幹部登記表、任職檔案、當選證書(或存根)、考勤考核表、會議記錄等相關資料;離任村幹部本人提供並經鄉鎮(園區)認定工作領導小組核實的有效原始材料,如任職檔案、當選證書、有關榮譽證書、工作筆記等。
4、離任村幹部提交的原始證明材料如何處理?
離任村幹部提交的原始證明材料鄉鎮(園區)應入檔留存。對不能入檔的,鄉鎮(園區)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予以影印或拍照儲存,並在影印件或拍照上註明影印或拍攝於某某人手中儲存的物證,並簽字(經辦人)、加蓋審驗章,長期保存於卷宗內。
5、物證齊全的是否還要證人證詞?
物證能證明其身份和工作年限,經公示無異議的,不需要證人證詞。
6、物證不全或難以認定的,怎麼處理?
由各級認定機構調查組調查取證,並結合證人證詞形成認定結論,經公示無異議後可以認定。
7、調查取證工作誰來組織進行?
確需調查取證的,由各級認定機構辦公室組織人員(不少於兩人)進行。
8、對人證如何進行調查取證?
如需對人證進行調查取證的,根據申請人提供的人證線索,村(社群)認定工作小組負責組織進行。首先人證必須在承諾書上簽名,承諾誠信;其次填寫證人證詞;最後作調查筆錄。
9、單位證明材料需要單位蓋章嗎?
單位證明材料需要加蓋單位公章,出具的原始證明材料影印件,必須在影印件上註明:“該件系我單位檔案資料影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
10、單位提供的證明材料影印件,是否應放到卷宗內?
是,應放入離任村幹部身份和工作年限認定卷宗內,長期儲存。
11、證詞、調查筆錄有更改現象,是否可以認定?
一般情況下不允許更改,個別地方如確需更改的,應由當事人、調查人在更改處簽字或按手印確認。
12、離任村幹部親屬或不知情者出具的證明是否有效? 無效。
13、離任村幹部因區劃調整等原因戶籍所在地和原任職地不在同一鄉鎮、園區怎麼處理?
按屬地管理原則辦理。本縣範圍內的,登記時,以任職地鄉鎮、園區為主,做好村幹部身份及任職時間認定工作。審定發放由現離任村幹部所在地鄉鎮、園區負責。省內縣外的,由其原任職地相關部門做好村幹部身份及任職時間認定工作,縣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後,由現離任村幹部所在地鄉鎮、園區負責發放。
14、工資表、花名冊等物證材料中的名字同音異字或與身份證名字同音異字,如何認定?
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由相應認定機構調查核實,經公示無異議後才可認定。
15、組織上儲存的離任村幹部檔案中花名冊、登記表等,顯示的起始工作時間不同,怎麼認定?
與他人有任職時間交叉的,以調查事實為準;沒有交叉的,以最早記載的任職時間為準。
16、村幹部檔案材料中有起始時間(參加工作時間),無終止時間(離崗時間),如何確定其工作年限?
鄉鎮(園區)認定機構進行調查取證,公示後無異議可認定。
17、如何界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實施前的村幹部身份?
在村一級工作,並享受補貼的(工分補貼、固定補貼、務工補貼)人員,都可以認定為村幹部。
18、如何確定“正常離任”?
在任職期間不是因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依法罷免)、刑事處罰而離任的,均屬正常離任,包括正常辭職、正常落選的村幹部。
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依法罷免)、刑事處罰而離任的不享受。但經過一定時間和程式,再次當選村幹部的,從再次任職後計算任職時間。
19、村幹部任職年限如何計算?
滿36個月的為滿3年,依次類推。
20、在村工作一段時間後不再任職,後經選舉或組織任命又再村工作的人員工作年限如何確定?
其在村工作實際時間累計為工作年限。
21、對於已享受一次性買斷補助的離任村幹部,是否能享受離任村幹部補助?
可以享受。是否扣除或不扣除原享受的補助額度,各地自定。
22、已享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或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是否能享受生活補助?
可以享受。
23、任職3年以上,後到鄉鎮機關或企業工作,退休後無補貼的,能否享受離任村幹部補助?
可以享受。到鄉鎮或企業工作同時兼任村幹部職務的,兼職任職時間計入村幹部任職時間,不兼任村幹部職務的不累積計算。
24、符合條件的人員要同時認定嗎?
《方案》規定:“原則上各地要一次性完成所有符合條件人員的身份和工作年限認定工作”。各地對申報和受理工作要一次性佈置與安排,認定工作分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對達到60週歲的人員進行認定,第二階段對未達60週歲的人員進行認定。如因故未能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認定後又找到新的證據的,可以進行再次認定和補發生活補助。
25、印章如何使用?
鄉鎮(園區)認定工作小組辦公室在初稽核實過程中凡須加蓋公章處,均用“某某縣某某鄉鎮(園區)認定工作小組材料審驗章”,上報縣材料須加蓋鄉鎮黨委(園區工委)公章。縣級稽核認定刻專用章:“肥西縣離任村幹部生
活補助專項工作稽核專用章”。
26、發生弄虛作假、違法亂紀的如何處理?
弄虛作假、違法亂紀者,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工作人員違法亂紀的,除嚴肅處理當事人外,還將追究領導人責任;申請人弄虛作假的,除取消申請人資格,還將追究申請人責任,如已領取生活補助的應追繳其補助;人證作偽證的,除應嚴肅處理證人外,證人還將承擔相應的經濟方面的連帶責任
我幹了二十二年村會計,因耳朵疾病退出,從九O年到二O一二年。現在一分補助沒有,我把青春獻給了村裡,沒想到老了還得靠種地為生。回想起當年工作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委曲,唉!不值啊!
第一,村會計都是由村民大會選舉出來的村民委員會委員兼任,每屆任期三年,所以村會計當然屬於村幹部,一般稱作村副職幹部。
第二,現在村幹部事情越來越多了,待遇也有所提高,有地區村主職幹部待遇甚至超過科員。很多地方對村幹部補貼有養老保險,對任職一定年限的村主職幹部(村書記、村主任)有一定的補助政策,卻沒有明確副職幹部相關政策。
現在對村幹部的好政策就是村幹部可以降低標準參加公務員招錄考試,這為年輕人投身基層提供了動力和希望,不過村幹部工作年限不計算工齡。
村幹部無論支書,村長和其它成員,都是村民自治組織的成員,它們都不是國家公職人員或公務員,也都是透過換屆由村民推選出來的,都是為村民辦實事的人,不但支部書記與一班人的工資待遇懸殊太大,也是對其它村支兩委成員太不公平的做法,沒有級別的村幹部,為何退休了有的有,有的無呢,這樣怎麼保持一班人同舟共濟的工作精神呢?為加快農村齊奔小康的步伐,提升一班人工作作風,使一班人有奔頭,有幹勁,應當宿小過於懸殊的工資待遇,退休後同等享受政府待遇的政策機制……………………!
村幹部不是國家公職人員,沒有編制。國家沒有退休後的相應補貼政策。不過各地方根據各自財力有沒有補貼就不知道了。
為什麼把村會計令眼看態
應該有補貼!
對這個問題,我來說說,你如果不兼村雙委成員,你就不是村裡的正式幹部,是聘任幹部,也屬於村幹部,大少會議少不你。
離任後待遇,按我們這裡是按時間長短,要做會計九年,十六年,卄一年多三個等級,九年的每月九十多元,卄一年以上的一百五左右,這個可能各地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