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人找藉口,偷,還有理了?少拿人道主義綁架人,先說 偷,再說是不是吃桃子都能死人,他還吃啥了,是不是相剋食物,廁所誰家的,蓋廁所的有沒有責任?要是坐便能掉裡嗎?孩子父母咋不買樓?屋裡廁所孩子能死嗎?窮,還無賴,早該死了,滾!
吃的是你家桃子嗎,你看錯了
你怎麼知道是你家桃子,有證據嗎?查DNA了嗎?
你投毒沒?要是沒有投毒那麼怎麼證明是吃桃子鬧的肚子?
桃子和你長的很像嗎?
之前也看到一個案例,沒錯是案例,一個人在自家的花園種了一些花草,隔壁老太以為是韭菜,摸進他家偷割了韭菜,給孫子做了餃子,孩子吃了之後腹瀉很嚴重,老太家要求這人賠償,一紙告上法院,法律上判這人應該賠償,以人道主義的名義。這則新聞我記了很久,尤其是這句人道主義,記憶猶新。甚至有律師假設一個人拿商店的刀在商店殺人,也算是商店監管不利,如果殺的是商店負責人,甚至可能算功過相抵。只能說現今的法律仍需完善,法律的空子仍有人在鑽,希望我國的法律越來越完善,讓不法行為無所遁形,但即使仍有漏洞,也依舊是人民的法律,是保護人民生命和利益的存在,希望我們多熟悉法律,用法律來武裝自己。[玫瑰][玫瑰][玫瑰]
有責任,你問什麼要讓孩子偷到你家桃子?你的桃子是否有毒?如果有毒是否間接性致人死亡?
要是我才不管,對方要是訛上了,讓他去法院告吧,這樣都能告贏,天理何在呀…一天吃那麼多東西憑什麼就是吃桃子吃的,別人吃了沒事,就他鬧肚子~
你拿什麼證明是你家桃子?
吃桃子又不拉肚子,他肯定是吃了別的導致拉肚子的
我覺得就像那位朋友說的對,處於人道主義的賠償,這種案例網上很多。比如偷別人家菜被主人發現去追掉水裡淹死了是要賠錢的,他這個是直接關係,還有另一種小偷去偷別人家的東西時,在人家吃了過期的東西,回到家裡中毒或者因中毒引發的大病,主家都是要賠的。所以賠錢出於人道,多少不一定就是他說的那麼多!
估計法院會從人道主義讓你賠償一些錢,但不是20萬這麼多
當然沒責任,還得告他家小偷呢
沒有責任
怎麼證明是吃了你家的桃子,拿出證據來,要權威機構的,專家證明
怎麼證明吃的是你家的桃子?
他偷東西還有理了呀?
怎麼能證明他偷吃了你家桃子 明明就是他上廁所不小心掉進去摔死了
桃子上有你家名字
先說你家有桃嗎?你家真有桃,那你就有責任
你家又沒丟桃子
偷吃你家桃子後掉進廁所死亡。如果說你家有責任(不該買桃),那廁所擁有者也有責任(不該蓋廁所),那商販也有責任(不該賣桃),那果農也有責任(不該種桃),那孩子監護人更有責任(不該生孩子)
桃子的責任,跟你沒關係!
誰看到了他吃的是你家的桃子 他都沒去過你家
桃子上有名字嗎?怎樣證明是你家桃子。啥事都往自己身上攬。
吃了沒熟的桃子,拉肚子掉廁所摔死了,鄰居讓我家賠20萬!
農村家家戶戶都有幾顆果樹,我家院裡有兩顆桃樹,每年都有小孩翻牆過來偷桃子!
之前就有小孩偷桃子摔骨折了,我家賠了3000的醫藥費。後來我爸通知村裡人,
桃子熟了會分給大家,讓小孩不要偷了!還立了一個“以打農藥,禁止偷食”的牌子!
今年又有小孩偷桃子。可惜出現了意外!小孩吃了沒熟的桃子,一天拉了幾次肚子,家裡也沒帶孩子去醫院,最後刷廁所摔死了,現在鄰居要我家賠錢!
我家提前宣告:桃子會送給各家,也告知讓家長教育好孩子!
鄰居已知孩子拉肚,沒有送去就醫,現在出現意外,要求賠償合理嗎?
我爺爺在的時候就說應該把樹砍了,我爸一直捨不得,兩個人還吵過架!果然是
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
我覺得他應該去告茅坑……畢竟是掉茅坑死的,又不是吃桃子死的,還有即使不吃桃子,他難道就不上茅坑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