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會通知,奉勸管不好自己小弟的男士們,放下幻想,潔身自好,不要把自己搞得家破人亡,妻離子散,得不償失!
以前有一親戚——表姐夫,因單位破產倒閉,不得已而自己搞了個小加工廠。
從最初的七。八個人,十來條槍的小作坊,逐步發展成近百人的私營企業。
這表姐夫也算是自己的師傅,企業逐步走上正軌,把我也拉進了公司。
一來都是一個行業,二來是自己人,三是公司內部的全權管理交給我也放心,他自己只需對外搞定業務即可。
那幾年真的是做得風生水起,賺得也是盆滿缽滿。
同時由於生意場上的業務往來,也結交了形形色色的各類人等。
其中就有這麼一個和表姐夫過從甚密的私企小老闆,非常之好色。
有一次這小老闆一行三人,去廣州參加當年秋季的廣交會。參會結束,乘飛機返回,降落浦東機場,再從浦東機場開車返回。
開車返回途中,又去按摩店找小姐。結果是三人當場被抓了。警察是明確告知,每人罰款五千,拘留7天。
這三人反覆哀求,一切照辦,但千萬千萬不能通知家屬。
廣交會參展。觀摩完了,身上所帶費用買了返程的機票,也所剩不多。
而這小老闆的公司財務是他老婆一手掌控,向自己老婆開口要錢,不可能,也沒借口。
於是打電話給我表姐夫,請他出面帶錢來贖人。
表姐夫當時還瞞著我,事後才說出來。
這三位出來後,表姐夫還為他們接風洗塵,理髮。洗澡。喝酒,說是除穢氣。
這小老闆在酒桌上也算認識了,多年以後聽說,廠子垮了,欠了近千萬元的債。人也從老家跑了,現在那些債主們找人也找不到。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賣淫的人和嫖娼的人屬於同罪,會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時處以5000元的罰款。而根據相關法律,嫖娼者在被採取措施後,派出所需要及時通知當事者家屬,已婚人第一通知人為其配偶,未婚者第一通知人為其父母,同時會上報其公司或學校。
但這裡面還有一個判罰,叫做“情節較輕”。
什麼才算情節較輕者?
1。被抓現行,已經脫了衣服或者已經交了嫖資,準備進行賣淫嫖娼行為,但還沒有發生實際性關係的;
2。初次嫖娼的,並且認錯態度良好,能夠積極認識到自己行為錯誤的。
以上兩種情況視為情節較輕,這兩種情況的處罰將會從輕處罰,如果承認錯誤態度良好,可以只進行少量的罰款和五日以下的拘留,並且有可能滿足當事者不通知家屬的訴求。
我女朋友的一個同辦公室的同事,去年去廣州出差,本來預計4到5天的行程,結果卻拖了十幾天後才上班。期間公司也是各種傳聞不斷,一開始是說他的母親病重住院,他要請假回家照顧病人。後來又謠傳他是回蘇州後酒駕被拘留。總之就是各種稀奇古怪的原因都傳了出來。直到我老婆跟她公司的一個小閨蜜團一起私下聚會的時候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我女朋友在一家日企上班,她的那個小閨蜜團裡有一個女生是總經理的日語翻譯,就是在她口中知道了事情的真相。
原來她的這個同事去廣州出差的時候,當地的供應商為他接風洗塵,來了一次一條龍式的招待,吃飯、唱歌、酒吧,到最後包廂公主出臺。結果那天他入住的那家酒店遇到了嚴打,因為女方沒有登記入住,並且他交代不清對方的身份,就這樣進了派出所。
因為他認錯態度良好,而且是初犯,在他的一再請求下沒有通知他老婆,但派出所還是透過手段告知了公司,公司這邊又上報到了總經辦,所以女朋友的閨蜜就知道了這件事。
女朋友這個同事在回到公司沒多久,就被以違反公司條例的理由給辭退了。
所以說人在外地也不要有僥倖心理,要恪守做人的底線,不要進行違法亂紀的行為。
我一個兄弟嫖娼估計被釣魚執法了。
外出做買賣,完事出去玩玩,還沒結束,就被雙雙逮了起來,直接男女全部弄到派出所關了起來。
這頭家裡上下都聯絡不到了,老婆到處聯絡人找,打電話不接,發信息不回,找了一部分關係好的朋友打算分頭找,我們基本已經猜到原因了,但沒敢告訴她。
經由派出所一位朋友看見認出兄弟之後才知道這個事,我們讓兄弟老婆回家,我們自己趕了過去,派出所民警業務過硬,根本一點口風都不透露,也見不到人,也不知道原因,兄弟家長趕了過來也是第二天才交了2000元弄了出來。所以根本就不會通知家人,先讓你在裡面呆一天,第二天才能知道,在裡面呆了一晚上估計不好受,回家還不知道怎麼交代。
所以違法亂紀的事不能做,且行且珍惜吧。
嫖娼是犯法的,但一般不會犯罪,會受到治安處罰。花錢找小姐進行性交易,指的是一對一的行為,如果是一對多就是犯罪了。
那麼,嫖娼被抓會第一時間通知家人嗎?
答案是看情況:
1。拘留加罰款。
2。拘留。
3。罰款。
對於罰款的就不通知家人,但是受到行政拘留處罰的,會通知家屬,可以是你老婆,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或者你爺爺奶奶都行的。
這麼做的原因無非就是你家人有知情權,得知道你的去向,不然留你幾天,家裡人見不到你還不得著急,說不定再來個報警,就弄的更尷尬了。
一般公安機關是善意的通知家屬,選擇最合適的通知物件,不然會給家庭和婚姻帶來嚴重傷害。但是,別給老婆染病啊,自作孽不可活!
嫖娼不少人認為是犯罪會被判刑的,其實嫖娼一般只會被治安處罰。如果嫖娼被公安抓住後會被如何處理呢?
首先,我們先來解釋下什麼是法律意義上的“嫖娼”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解釋,“嫖娼”是指透過金錢與從事賣淫的人進行交易的行為。具體說就是用付出金錢的方式換取與賣淫人員進行性活動的行為。
其次,在實踐中,公安機關如何判定你“嫖娼”了
。公安機關既可以現場,比如當場抓住正在進行交易的男女;也可以透過其他方式,比如影片監控等。只要經過合法正當的證據獲取程式,並且調查核實的,即使沒有在現場抓獲照樣可以認定為嫖娼;另外涉及到既遂未遂的問題。賣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如果行為主體之間主觀上已經就賣淫嫖娼達成一致,比如價格已經談好或已經付款,給予財務,開始著手實施,但由於其本人主觀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發生性關係的;或者已經發生性關係,但尚未給付金錢、財物的,都可以按賣淫嫖娼行為依法處理。
然後,公安機關如何處理嫖娼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從規定可以看出,對賣淫嫖娼者的處罰有三種:一是拘留帶罰款;二是拘留;三是罰款。
所以從規定看,處罰的裁量權非常大,具體適應何種處罰還要視具體情形而定。
最後,是否一定會通知家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賣淫嫖娼者的處罰有三種:一是拘留帶罰款;二是拘留;三是罰款。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和操作實踐,對於前兩種情況,如果嫖娼人員被處以拘留的處罰時,公安機關應當通知其家人。而對於情節輕微僅被處以罰款的,沒有法律明確規定應當通知其家人,一般在操作實踐中,公安機關本著家庭和睦,治病救人的方針,公安機關一般不會將嫖娼的記錄主動通知其家人。
需要提醒的一點是,嫖娼行為在具體實踐中大都會被處以拘留;另外是黨員的,在被公安機關處理後,還會受到相應的黨紀處分,請三思而行。
這問題我不清楚,大概在06年的時候,我那時候網咖打遊戲,有一個工廠的男同事那時候大概得有三四十歲的年紀了還是單身,我們去網咖是為了純粹的打遊戲,他去網咖就是為了純粹的看有色小電影,看有色小電影吧,還不找網咖角落的隱蔽一點電腦看,而是坐在進網咖門口比較顯眼的位置;結果那天帶著耳機看的入迷的時候,剛好被進網咖查身份證的警察蜀黍給逮個正著,直接就被帶走了,聽說罰款2000元,拘留三天,也通知了家屬。
我國刑法是這樣規定的——嫖娼是屬於違法行為,但不構成犯罪,如果嫖娼被抓,會被處以15天以內的治安拘留並處5000元以內的罰款,同時還會通知家屬,因此雖然不會被判刑,但是會留下一個違法行為記錄,同時也會有負面影響。
治安處罰,通知家屬!
會很丟人[偷笑]通不通知你都進入檔案了[呲牙][呲牙][呲牙]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賣淫的人和嫖娼的人屬於同罪,會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時處以5000元的罰款。而根據相關法律,嫖娼者在被採取措施後,派出所需要及時通知當事者家屬,已婚人第一通知人為其配偶,未婚者第一通知人為其父母,同時會上報其公司或學校。
肯定會啦。
會的
不知道
必須通知家人呀
不但會,而且會
這我怎麼知道!
必須通知,而且還要釋出朋友圈,證明,自己年青,血氣方剛,性慾旺盛,或許某方面有特長。需召告天下。[大笑][大笑][大笑]
要通知的。那是維護你的權利,想想看,你失蹤了,關機那麼久,家人不擔心嗎?但是,你可以留好友地址電話,給警方通知他。性交易嘛,男方大多數是罰款,少數拘留,公安機關肯定留有記錄,個人檔案不會留。
通知家人跟所在單位
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