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法律程式走
不給,在誰手借還給誰,還錢是並及時要回借條,現其同居人來要,無憑無據,況且她也不是經手人堅決不給,否則後果自負。
無憑無據的,又不是當事人,講明原因這錢肯定不能給,給了就是給自己找麻煩呢。
這個錢不能給,要是當事人出現怎麼辦?如果當事去逝,有遺囑或借條必須給人家。
三角債,三角還?[流淚]
一手拿錢一手拿借條。兩清。
不能給啊!如果給了,人家又拿條來找你咋整?到法院起訴你咋辦?(她倆給你演雙簧咋辦?)他不會已經把借你錢的人給害了吧?報警吧!
堅決不給,讓她走,去找那個人,或讓那人給你打電話,或把當時的借條拿來,以防止你把錢給了她,萬一有天那人回來又問你要,你難道給還雙份嗎?,從誰手裡借,就還給誰,這是借錢的規矩。
一般都是問誰借的還給誰,如果還給其他人根本解釋不清。。
借別人的錢,別人不見了,與他同居的人來索要可以給她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等當事人找到再給當事人
堅決不給,讓她走,去找那個人,或讓那人給你打電話,或把當時的借條拿來,以防止你把錢給了她,萬一有天那人回來又問你要,你難道給還雙份嗎?,從誰手裡借,就還給誰,這是借錢的規矩。
請出示同居證明
或借款原始借條
給可以,但要寫個憑證,總之欠別人的沒有還心裡是不放心的。
等等看吧。不見了什麼意思?同居人什麼意思?還是要慎重決定。這既是對你自己負責,也是對你那位(不見了)的朋友負責。
這種事如真有發生的話千萬不能說還在她以前的同居人手裡,就是還在她本人手裡,如她拿不出之前的借,那也得要她寫張收據。以免她什麼親啊戚的找到你寫給她借條後又找你還錢。
曾經有一人借了別人的錢,可那人死後,那個人的兒子在整理遺物時發現一張借,他拿來收賬,結果鬧到法院,一個說還了,另一個說沒還。而法院是重證據的,另一方手裡的借條就是證據,這樣你也會想到法院會店麼判了吧!
報警。
借給你錢的人暫時回不來別人來要是沒有理由的,如果借給你錢的人不在人世了但立有遺囑你必須還錢。
不給!!!
見條還錢!
你若準備借一次還二次的錢,可以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