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保姆與男主人有私情,因衝突殺害女主人及其女兒後縱火焚屋,你還敢請保姆嗎?百昧人生42017-08-17 14:06:12

保姆該死,男主人該死!城門失火央及池魚,可憐女主人與她的女兒。這都是情孽惹地禍!照此案例來看,保姆確實不該請。如果請的保姆都這樣,男的爛情,女的不自重,這樣的花案人命案屢屢發生,社會成何體統?!但是,保姆作為一項職業,社會家庭又特別需要,該請還是要請,不能因噎廢食。在這方面要注意地是:一是走正規渠道,從家政服務公司請,並與家政公司簽訂有效民事合同,有了問題,家政公司承擔全部責任。二是主人要自重,不要拈花惹草,釀成苦果。三是保姆要自律,潔身自好,幹好本職工作,不作非份之想。如男主人有非份之想,要及時反映到家政公司,適時調換業主,減少不必要地麻煩。這樣對雙方都好,惡性案件將會大大減少,家政服務行業也會走上健康發展之道。

安徽一保姆與男主人有私情,因衝突殺害女主人及其女兒後縱火焚屋,你還敢請保姆嗎?左右左右商品2017-08-17 11:59:05

感謝邀請!

首先我要說從一個社會群體來看,保姆是社會工作者,是一種社會職業,保姆的存在就好比科學家的存在一樣,存在是需求合理化的體現!

其次社會剩餘價值的分配本身存在著不均分性,保姆和大多數的從業工作者一樣,用自己的勞動獲得剩餘價值,只不過是強者僱傭弱者,弱者去照顧更弱者而已,更弱者牽制強者,相互之間環環相扣,迴圈而已!

該事件只是萬千事件中的一個而已,不能以偏蓋全,絕非窺一斑而見全身,這起事件的發生與保姆本身的處境和行為有直接的關係,試想不是所有的保姆都是同樣的處境,即使同樣的處境可能做法也有所不同,不能因為個例就否定了所有的保姆從業者。

事主忽視了保姆的行為變化,一心撲在事業上,忘記了自己所處的環境,處處都是危險,但是當你聽太過無注這一切時,終究會失去很多。

安徽一保姆與男主人有私情,因衝突殺害女主人及其女兒後縱火焚屋,你還敢請保姆嗎?陶寶小女2017-08-16 17:56:53

感謝你的邀請,說實話,我並沒有太關注這件事,但從您的標題我得到了字面資訊,其實最該死的是男主,只是可憐孩子和孩子媽媽用生命為其買單。之所以說孩子媽媽而不是妻子,因為男主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