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民族成份是可以更改的,但必須在二十週歲以前。年滿二十週歲者要更改民族成份,必須符合特殊條件:自己的民族成份與父母雙方都不一致。這種情況可不受年齡條件約束。個人民族成分更改具體細則如下:1、個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據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確定。2、十八週歲以下的個人,由父或母根據自己本身已確定的民族成份,到相關民族工作部門(一般是宗教事務局)申請辦理變更。3、十八週歲到二十週歲之間的個人,由本人依據父母已確定的民族成份,到相關民族工作部門(一般是宗教事務局)申請辦理變更。
個人的民族成份是可以更改的,但必須在二十週歲以前。年滿二十週歲者要更改民族成份,必須符合特殊條件:自己的民族成份與父母雙方都不一致。這種情況可不受年齡條件約束。個人民族成分更改具體細則如下:1、個人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據父或母的民族成份確定。2、十八週歲以下的個人,由父或母根據自己本身已確定的民族成份,到相關民族工作部門(一般是宗教事務局)申請辦理變更。3、十八週歲到二十週歲之間的個人,由本人依據父母已確定的民族成份,到相關民族工作部門(一般是宗教事務局)申請辦理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