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警如果主辦了刑事案件會有效嗎?非著名律師強哥2020-06-04 12:38:30

不一定

輔警如果主辦了刑事案件會有效嗎?法能量傳遞2020-06-04 06:32:09

怎樣理解主辦,決定是否有效。具體分析如下:

刑事案件是否有效的判斷

證明刑事案件的發生,以及該案何人所為,是否構成犯罪,是有一系列的證據證明。因此,本悟空回答事實上,是指刑事案件的證據是否有效,涉及到收集的證據主體資格問題。

刑事案件的偵查應當由偵查人員主持

刑事訴訟法有不少法條規定,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如,現場勘驗等。一般人認為,只有刑警大隊為偵查人員,事實並非如此。經偵、食藥環也有偵查人員,由於警種的劃分只有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才有嚴格的區分,因此,派出所、交通警察大隊也可以偵查刑事案件。

判斷主持的標準

司法實踐中,判斷主持的標準為在各種法律文書上的簽名,如,訊問(詢問)、搜查證的的偵查人員欄下的簽名。事實上,在訊問或者詢問筆錄中也有記錄人,該記錄人並不一定是偵查人員,筆錄只要滿足兩名以偵查人員的簽名即可。如,法院有書記員,或者速錄員,檢察機關也有文員,我們不能說由速錄員,文員記錄的法律文書無效。

本悟空回答涉及的問題

如果輔警確實是福爾摩斯式的天才,“主持”或者指揮了偵查工作,但他或她沒有在任何法律文書上署名,偵查行為有效;

如果輔警成為記錄人,但仍有兩名以上偵查人員簽名,該筆錄仍為有效;

如果輔警以偵查人員簽名,在偵查人員欄內簽名,效力可能待定,至少可以轉化後有效。

輔警如果主辦了刑事案件會有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