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理解,他大伯怕自己兄弟的財產落入旁人之手,而且這些財產是父母和大伯兄弟用血汗錢給制下的。
沒太明白孩子大伯以什麼身份來爭奪財產,第二順位繼承人嗎?第一順位繼承人都在世呢,孩子爸爸身體再不好也輪不到他來繼承啊。
在法定繼承中,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除非孩子爸爸自己寫把財產贈予孩子大伯,不然輪不到他來繼承。即使離婚了,那個小菜園也可以認定夫妻共同財產的,讓大伯死了這條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