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規定的吧!
我就是雲浮的,我老公家當時就給1萬。家庭條件好的就多給點。我們這邊還沒聽過因彩禮沒談成而結不成婚的。
一萬到六萬之間左右,具體看男方家庭條件吧,廣東結婚彩禮算是比較合理的了。
大集體的參加一般100,也有200或300。親戚或要好朋友之間就難說從百多到過千都有可能!有的主家收後只回五到十元利士,一般12元,也有大方的有錢人家只收小部份而回只大利土。
法律沒有規定結婚的彩禮錢具體給多少,一般以自己的經濟狀況來衡量。
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應根據我國法律中明確的規定,夫妻關係在存續期間其中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
一般看情況
大概是一萬到三萬之間,總之不超過十萬
以前70/80年彩禮2000/3000,現在不上幾萬都不嫁還要有車,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