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解釋:
⒈ 監督察看。引
漢王逸《<離騷>序》:“屈原序其譜屬,率其賢良,以厲國士,入則與王圖議政事,決定嫌疑,出則監察群下,應對諸侯。”
《後漢書·竇融傳》:“融居屬國,領都尉職如故,置從事監察五郡。”
《紅樓夢》第十四回:“這三十個每日輪流各處上夜,照管門戶,監察火燭,打掃地方。”
冰心《寄小讀者》十二:“小朋友,請你們監察我,催我自強不息的奔赴這理想的最高的人格!”
⒉ 負有監督察看之責的官吏。引
唐元稹《寄隱客》詩:“監察官甚小,發言無所裨。”
宋王讜《唐語林·識鑑》:“初巖為淮南崔鉉度支使,除監察,十年不出京師,致位宰相。”
《宋史·劉摯傳》:“諫官御史員缺未補,監察雖滿六員,專以察治官司公事,而不預言責。”
1、監察:依照憲法和監察法監督調查處置之謂
2、紀檢:依照黨章黨規黨紀監督執紀問責之謂。
紀檢和監察兩項工作,都注重對權力的監督和約束。
紀檢工作物件,是全體黨員;而監察工作物件,則是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
在黨內監督已經全覆蓋的情勢下,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就是要增強對公權力和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有效性,推進公權力執行法治化,消除權力監督的真空地帶,壓縮權力行使的任性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