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分析:如果法人沒有參與經營及公司事務的決策和管理。只是掛名。也不一定不承擔法律責任。而實際經營者(公司實際控制人)如果行為比較嚴重的話,有可能作為第一責任人來追責(尤其是在追究刑事責任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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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會負主要責任。經營者是經過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對企業的日常生產經營結果負主要責任,對董事會和股東負責。但是法人是對社會負責,企業的生產經營一旦發生社會危害,法人是需要承擔社會責任。輕則列為失信人,重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人。法人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
依照工商管理條例,經營者和法人必須是本人,所以法人會負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