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拖掛車本身質量加上貨物的重量,共計四十噸,要上路行駛還得加上牽引頭的質量,如果果牽引頭是八噸,在路上行駛只要總質量不超四十八噸,交警大隊查驗就不超載!
意思就是允許拖掛車裝載的總重量是4000kg。換句話說連同掛車的總重量40噸。
為了整治道路超噸現象,國家有關部門,把大車掛車,小汽車甚至轎貨車,的車門處都噴塗上本車的總載重量,以及本車允許拉幾個人,讓路檢的人一目瞭然,也讓駕駛員心中有數。
有效治理了超噸行為,保證了道路運輸安全。
準拖掛車總質量4000kg的意思就是掛車的總質量不能超過4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