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動車車速如何認定?甘蕉桔梨蘿柚2021-09-10 01:58:52

非機動車限速依據是速度過快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1、對於電動腳踏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發生的案件中,交警大隊一般會委託車輛技術司法鑑定機構,對交通事故發生時電動腳踏車的車況、安全效能及當時車速進行技術鑑定。

2、如果腳踏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其最高時速超過了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則有可能該超速行駛行為,是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力之一,從而電動腳踏車的駕駛人員需要對交通事故負部分責任。電動腳踏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其最高時速法律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腳踏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因此時速十五公里,是判斷電動腳踏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是否屬於超速行駛的判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