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所是做什麼的?大飛哥08202019-07-10 02:41:09

鄉鎮財政所工作職能:

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嚴格執行財政法規和財經制度。

2、負責組織和管理鄉鎮財政收入和支出;編制鄉鎮年度預算草案,執行鄉鎮人代會批准的財政預算;監督鄉鎮單位預算執行;編制年度財政決算,對鄉鎮財力進行綜合預算。

3、負責和協助負責上級政府直接面向農民的各項補貼性資金的核實、管理和發放;負責或協助負責鄉鎮範圍內農村低保等政策規定的社會保障資金以及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的安排、核實、管理和發放;加強各項涉農補貼、補助“一折通”管理和中國農民網維護管理,提高資金執行效率和質量。

4、負責有關管理制度賦予的上級下達的新農村建設、扶貧、農業綜合開發、農橋建設、河道清淤、農田水利建設等支農專項、農村公益專案資金的管理和監督;配合上級財政及有關部門組織專案實施及相關工作。

5、負責徵收鄉鎮範圍內的契稅、耕地佔用稅;負責鄉鎮規費、政府性基金以及鄉鎮股權收入、租金收入等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協助國、地稅部門徵收有關稅收。受政府委託負責或協助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農民自願繳納部分)的代收及其他相關工作。

6、負責管理鄉鎮行政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的預算外資金;負責管理村級“三項資金”;負責管理鄉鎮債務;負責管理鄉鎮資產;負責監管小城鎮建設等資金、徵地和拆遷補償等資金。

7、負責提供財稅政策諮詢服務;負責本鄉鎮範圍內農村公益事業的調查、統計、分類等工作,及時向上級提供政策建議;協助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推進農業產業化等工作。

負責鄉鎮各單位會計集中核算和代理村級會計核算及相關工作;積極為企業和個體私營經濟提供財稅政策、代理記帳、財務輔導、申報政策扶持專案、協調執行中出現的問題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