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有證據,來自校園的欺凌對一個人的傷害已經引起高層的重視!
各學校,所有單位行政領導,基層黨組織要響應中央號召,要採取有效措施貫徹落實。要杜絕一切欺凌行為和現象!
作為上級也應該加強專項檢查,主持公道,從重從嚴打擊一切欺凌現象,並把這項工作列入考核範圍,要追究責任!
要在單位,學校樹立正氣,對敢於主持公道,打抱不平者要給予獎勵,大力弘揚社會正氣!堅決打擊,懲處欺凌弱小的歪風邪氣!
只要有證據。完全可以報警!可以依法訴訟!
鼓勵弱者自強,敢於當場給予回擊,敢於維權,善於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