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攤丁入畝對賦稅體制的影響?倪說歷史2018-06-15 10:11:20

“攤丁入畝”亦稱為“地丁制度”,是中國封建社會最後一種賦役制度。康熙時期,清廷推行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的辦法,並不是免去丁賦,而是將其數目固定下來,新增加的人口數量不再徵收額外的丁銀。這正是雍正時期實施攤本入畝的基礎。

如何評價攤丁入畝對賦稅體制的影響?

如何“將丁口之賦,攤入地畝輸納徵解”(《清史稿》卷一二一,<食貨>二<賦役>),各省的方法不盡一致。攤如丁銀數量的多寡,一省之內也各不相同。有按地賦一兩為單位攤入丁銀若干者;有按稅田一畝為單位,再根據土地肥瘠情況,攤入丁銀若干者;有按地糧一石為單位計攤者。

如何評價攤丁入畝對賦稅體制的影響?

“攤丁入畝”制度的出現是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是封建土地關係演變的反映。“攤丁入畝”制度的實行,使中國歷史上兩千年來的人頭稅實際上被廢除。賦役徵派由原來的田地、人丁雙重標準,便為單一的土地稅,完成了我國曆史上賦役合併、人頭稅歸併於土地稅的發展過程,同時也使封建國家對勞動人民的人身束縛進一步削弱。“攤丁入畝”實行後,“無論紳、衿、富戶,不分等則,一例輸將。”(吳振棫《養吉齋餘錄》卷一)這就減輕了勞動人民的丁銀負擔;對於無地的人,則更是完全解除了長期壓在他們身上的沉重的徭役剝削,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舊徵丁銀,盡屬寒戶”的現象。所以“攤丁入畝”制度的實行,是富有積極意義的。

如何評價攤丁入畝對賦稅體制的影響?東東歷史2018-03-17 01:01:32

如何評價攤丁入畝對賦稅體制的影響?

通俗的解釋一下什麼是攤丁入畝吧。所謂的丁就是人頭稅,所謂的畝就是資產稅。就是將原來按人頭徵稅改成按土地徵稅。

這樣的改革主要是因為,按照人頭徵稅,就是人活著就得交稅,不管富有程度。而按照土地徵稅,沒地,沒資產的就可以不用交稅,也就是富人交稅多。

這條改革極大的促進了雍正年間以及後世的稅收。因為人是活的,地是死的。只要擁有土地就交稅。杜絕了土地兼併而不交稅的現象。也解放了人的自由,人可以自由的活動,從事其他行業。雍正末年的財政收入由康熙末年的800萬兩增加到6000多萬兩。

將人頭稅平攤到了土地裡,政府獲得了很大的好處,以後繼續增加其他的稅負也攤到了土地裡,這對一些小地主是災難性的。

說一點其他的吧,網上大部分人都說,攤丁入畝促進了資本主義萌芽的產生,理由是解放了人,使人可以自由的從事其他行業。但我覺得是扼殺了資本主義萌芽。因為,資本主義萌芽,除了要有自由的農民,自由的工人以外,還需要資本,資本誰出?當然是有錢人,有錢人大部分都是地主,地主承擔了大部分稅負,拿出來搞資本主義事業的錢就少了,沒有資本,那百業就不會興旺。

如何評價攤丁入畝對賦稅體制的影響?晴天1408288562018-06-15 15:49:09

通俗的講,有錢的多交稅,錢少的少交稅,沒錢的不交稅。

在此之前,千年的中國都是人頭稅。即無論錢多錢少,按人頭交稅。

攤丁入畝後,受損害最大的就是地主階級,因為他們是社會資源的擁有者。

如何評價攤丁入畝對賦稅體制的影響?書劍漂零2018-06-18 15:30:11

本來朝廷是又徵土地稅又徵人頭稅的,康熙老人家一高興,對於人頭稅搞出了一個“滋生人丁,永不加賦”的政策,也是人頭稅就這麼多了,以後人口增加了,也不加稅了。

這項政策看上去很美,但是沒有可操作性,人口增長從來都是不均衡的,比如張三家人丁多了2個人,李四家人丁少了1個人,康熙的原意是張三家多承擔1個人稅,但是問題是王五家也多了2個人,張三就會講,那為什麼這多出一個人,要我家承擔呢?實際問題會複雜多了。但是這項政策是康熙制定的,看上去又很好,怎麼辦呢,乾脆把人頭稅徹底廢除掉,把這一部分稅收全部納入土地稅裡面去。

攤丁入畝政策對於封建王統治者來說,怎麼看都是一項好政策,

第一,稅收增加了,朝廷有錢了,這當然是好事,

第二,稅增加了,稅從哪裡來,從土地裡面,土地是地主所有的人,直接損害的是大地主,這一部分畢竟是很少的,他們鬧事也鬧出來什麼花來,

第三,地主實際可以將大部分稅收轉嫁給佃戶,有一部分佃戶的實際負擔更重了,朝廷會說,都是這些無良地主轉嫁稅收,

第四,那些實際赤貧的,過去找他們收稅,反正也收不上來,現在免了,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仁政呀

這種思路對未來的稅制改革產生了深遠影響,加稅的時,切不可忘了減稅,減那些平時收不著或者強行徵收會引發矛盾非常大的貧困人口的稅,迅速佔領道德制高點,之後從容加稅。

如何評價攤丁入畝對賦稅體制的影響?穿插游擊隊2019-08-30 10:32:38

官僚系統冗員、冗費造成的開支,和戰爭帶來的軍事開支雖然巨大,但只要財政收支依然能夠平衡,王朝的統治就可以延續下去。可惜這太難了,清以前的王朝都或多或少沒有處理好開支和收入之間的關係,在制度設計上,總是顧此失彼。我們前面說了,中央帝國的財政有三根支柱,其中土地收入是最核心、最基本的收入。一般來說,只要這根支柱頂得住屋樑,官營經濟和壟斷貨幣發行這兩根柱子,統治者一般不會濫用。就像漢武帝,如果土地稅夠用,他也不會動鹽鐵官營和增發幣種的腦筋。但事實上,土地稅很難收,因為人口和土地這兩個生產要素,都會隨時間變動。戶籍管理和土地清查,自古是個難題。而清代財政之所以能成為整個中國古代財政系統裡最平衡的一個,就在於兩個點,一個是它從清初開始就看明白了,土地是最重要的,因而對其餘的收入,都放寬要求。包括工商業稅等各稅種的稅率,都收取得很低,而越放寬,民間經濟越是受到正向刺激,反而變得更加繁榮。

在第一點,也就是看清土地收入重要性的基礎上,清朝財政收支平衡的第二個關鍵點在於,它針對土地和人口問題,設計了一系列有效的制度。尤其是雍正的兩個財政制度設計,幫助大清朝在土地和中央財政之間,打造了一條強健的輸血管。這就是“攤丁入畝”和“火耗歸公”。

先說“攤丁入畝”。

攤是分攤的攤,丁是人丁的丁,入畝就是入地的意思。簡而言之,就是大清朝土地稅不按人頭收,改按土地收,而且所有徭役賦稅,全部歸在這一類裡,一次徵繳,一年輕鬆。這個制度的設計邏輯,其實就是要簡化收稅流程。

所謂攤丁入畝,就是每戶只按照自己擁有的土地數來徵收。什麼意思呢,比如其他朝代,按人頭來收稅,一家五口人共有一塊地,生了個孩子,或者娶了個媳婦,成了六口人,就得多交一份賦稅,但其實土地並沒有變多。但如果放棄人頭稅,按每家的土地數徵稅,就合理多了。新增幾口人沒關係,只要土地數沒變,該交多少還交多少。這個制度除了保障政府財政的固定收入外,同時減輕了每家每戶未來的土地稅負擔。並且最主要的一點在於,繞開了前代難以解決的戶籍問題,政府只要查清楚有多少土地,就可以徵稅。而戶籍制度的放鬆,又促進了各地區之間人口的流動,人口的流動,又激活了工商業的繁榮程度。整個民間經濟的活力,都被相應激發了出來。

這是雍正的第一個制度設計。至於他的第二個制度設計火耗歸公,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抑制官僚貪腐的制度。

雖然是抑制貪腐,但火耗歸公跟以前的刺史制度、御史臺等監察制度有著根本的不同。雍正是試圖深入制度內部,透過系統性的改革去約束貪腐,而不是在外圍增加一個監察人員。這在中國古代是非常罕見的一種制度理性,我們來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