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問有毛病,不是該不該而是必須!
一個字:該
相關的問題,我已經答過很多。
對於這種不專業,不敬業,無德還犯法的藝人,全社會的態度應該一致,那就是:零容忍。
偷稅漏稅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以儆效尤!國家必須在演藝界等高收入群體加大個人所得稅的嚴查,進行暴風驟雨般的嚴打!以今天的價值收入換算,爽一天的收入是普通老百姓工作一輩子收入的總和,他們對國家、人民的貢獻與自己的勞動所得太離譜,德不配位,國家是時候在這個領域加強執法監督力度,讓大家懂得天價報酬就是腐敗,必須持續嚴打,任何勞動所得離譜的收入必須增收高額所得稅入國庫,不能讓這個群體的不正之風毒害我們的下一代,“榜樣”的力量不可小覷!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誰只要觸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流量明星居然頂風違紀。陰陽合同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居然置若罔聞。這事兒是被實名舉報了。才受到調查,整個演藝圈兒的明星,類似問題絕不是獨一無二。
規範稅收秩序,規範明星高額收入、依法納稅已經到了必需嚴格懲戒的地步。不依法整治不足以讓公眾心服。
正常處罰就OK了!
法律要講公平 不能因為名氣大就處罰重
就這事該嚴懲,娛樂圈現在是嗚煙障氣,國家廣電該嚴查處娛樂圈亂象,還社會一片淨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