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易峰,作為一個明星,本應該當普通人的榜樣,承擔的社會責任更大,然而卻沒有嚴於律己,違法犯罪,人設崩塌,應該得到法律的制裁。
作為每一個普通人,以此警戒,敲響警鐘。正所謂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百年身。
李易峰被北京警方帶走的事實已經成立,北京用“嫖娼多且供認不諱”來形容李易峰目前面臨的犯罪事實。
接下來是警方對李易峰違法犯罪事實的處理,以及拘留的後續流程操作。
現在已經一錘定音了,公眾最關心的是李易峰會不會回到你的圈子裡?他還有機會嗎?他的違法行為嚴重嗎?
我們可以準確地告訴你,如果嫖娼違法犯罪行為嚴重,李易峰將和某某一樣,面臨監獄飯碗的終結。
9月11日,官方律師開始對李易峰賣淫犯罪的細節進行解讀,並依據法律對其犯罪情節進行梳理。
它分為兩部分。簡單來說,如果李易峰多次PC違規行為情節輕微(正常交易操作,不構成人身傷害的前提),將被拘留5至15日,並處5000元以內罰款。
如果李易峰電腦是認真的呢?如果構成某某之類的犯罪(有證據證明強迫未成年人交易),那麼最高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到李易峰,他的違法行為已經構成多次。如果有證人出現在警方的後續調查中,並證實其情節嚴重,李易峰會像錢子一樣向朝陽看守所報案。
李易峰的犯罪細節被公之於眾,律師解釋違規程度:可判五年監禁!
李易峰案件近日被炒的沸沸揚揚,這是因為他是名人,很多人更關心的是李易峰這次能判多重或多大的刑?如果不涉及其它案件情況下只是拘留。
李易峰被北京警方拘押已經是事實,根據現有的訊息給出的原因只是嫖娼多而且供認不諱,暫時還沒有其它觸犯法律的訊息,如果只是成年人之間的嫖娼賣淫行為,一般只是拘留數日並加罰款,不會象一些人想象的那樣能判多大的刑期。
這裡面有個關鍵詞就是他嫖娼女性裡,是不是涉及到了未成年女性,能不能判刑或判多大的刑,問題的關鍵在於是否有未成年女性,如果他嫖娼的女性當中涉及到了未成年女性,那麼問題十分嚴重了,與未成年女性發生關係已經構成犯罪。
所以李易峰是拘留數日並罰款,還是被判多大的刑,一是要看他是否涉及到其它案件,二是看嫖娼女性中是否有未成年女性,如果不涉及上述兩點,只能拘留數日便可出來,如果涉及上述兩點之一,很可能就會判刑,而且誰都無法預料刑期。
李易峰會被判多大的刑?
根據警方的通報,李易峰是多次嫖娼。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之規定:
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李易峰大機率是這種行政處罰,不會判刑。
當然了,特殊情況下,如果警方經調查李易峰有以下情節,也不排除有被判刑的可能:
第一種:嫖宿幼女,構成強姦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就是說,如果嫖娼物件是不滿十四歲的幼女,不管是否強迫,都以強姦罪從重處罰,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種:三人或以上共同嫖娼,構成聚眾淫亂罪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一條之規定:
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就是說,如果三人或以上聚眾淫亂,構成本罪,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種:明知有性病還嫖娼的,涉嫌故意傳播性病罪
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第一款之規定: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投身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小結:嫖娼看似事小,實際上是違法行為,特殊情況下觸犯刑律會判刑的。
這個我清楚,我是警察抓過幾次賣淫嫖娼。嫖娼不會判刑,但可以治安處罰。具體如下,首次且情節較輕可以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10日拘留,情節嚴重的就是10~15日拘留並處罰款……
李易峰這種看是第幾次被抓,如果是第一次,再加上他多次嫖娼應該治安拘留10天左右
嫖娼,是治安違法行為,不是犯罪行為。
嫖娼會到犯罪的程度,主要是幾種情況:一是,嫖娼物件是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根據規定,跟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即便對方同意,也有可能被認定為強姦犯罪。另一個是,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仍然進行嫖娼,涉嫌傳播性病罪。還有一個則是,三人以上聚集在一起從事淫亂活動,涉嫌聚眾淫亂罪。
其他情況的,屬於治安違法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罰即可。治安處罰最嚴重的情況是拘留。李易峰應該是被行政拘留十五天。我們以前還有收容教育,這個雖然不是判刑,但實際上沒有多大的差別。之前有明星便因為嫖娼被收容教育六個月。但這個規定目前已被廢止,收容教育制度被廢止。所以現在對嫖娼,就只有治安處罰。
北京警方已經對李易峰行使了拘留和罰款的處罰,怎麼會問這種問題?他不是犯罪是違法,這兩點得要弄清楚,犯罪才會判刑OK!
他不會被判刑。
這一點警方的通報裡已經寫的很明確了,李某是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
通俗的來說,行政拘留只是普通的違法,涉及的都是一般的治安或者行政案件,並沒有那麼嚴重,處罰措施包括警告、罰款、拘留等。其中,最嚴厲的處罰措施就是拘留了,而行政拘留最長也就是15天,如果有多個違法行為,合併執行最長也就是20天而已。
一起行政案件在拘留執行完畢之後,也就結束了。
而你所提到的判刑則是另外一個性質的問題了。
首先,談到被判刑,那代表這個案件必須得是刑事案件,嫌疑人也同樣得是觸犯了刑法。
這樣的行為被稱為犯罪,犯罪跟違法可完全是兩種性質不同的行為。
李某的嫖娼行為,只是普通的違法行為,僅僅只是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而已,所以他並不會被判刑。
這個事件,目前的法律評價上屬於一般違法,會遭受治安處罰,只有在一定特殊條件下,則可能構成具有更高否定性評價的犯罪行為。1)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2)但,如果涉及以下特殊情節,可能構成犯罪:如強姦罪,如果違反對方意願強行發生關係,或者其明知對方不滿14週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此時無論幼女是否自願,依照我國刑法規定,都以強姦罪定罪處罰。目前,據釋出的資訊得知,應該也是僅限於第一種情況,即治安處罰!
一般來說嫖娼是不會判刑的,大機率被行政拘留10到15天,李易峰出來後肯定會被全面封殺,代言過的各種產品也會解約,並且需要給廠家賠償,但是賠償的數額也只是他的九牛一毛。把自己所有的錢存到銀行,僅僅所得的利息也夠他們全家一生吃喝不盡,住豪宅開豪車,遺憾的是沒有了演藝前程。
沸沸揚揚的李易峰嫖娼醜聞,大家一方面為這樣大牌明星的行為所不恥,同時也很關心他會面臨怎樣的懲罰,會被判刑嗎?
李易峰若只是單純的嫖娼行為,不能構成犯罪,因為我國現行《刑法》中並沒有設立嫖娼罪,不會被判刑。
所以李易峰嫖娼行為,只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第66條和67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上罰款。”給予處罰。
如果嫖娼涉及到下列行為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不管幼女自願與否與其發生關係的,明知自己有嚴重性病去嫖娼,故意傳染他人的,聚眾淫亂三人以上的
這些都屬於犯罪行為,觸犯了刑律。會被判處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判處罰金。
其中情節特別嚴重的,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不會判刑,他只是嫖娼,不是性犯罪,怎麼判刑,最多就是拘留加罰款,而且拘留也不過最多十五天,一般到不了那麼久,說不定三五天就了事。現實中嫖娼很多就是罰款就行了。
判刑是絕對不可能的。也不會有檢察院法院出面,公安機關自己就處理了。
判刑?
我也想他判刑,可惜人家還不夠刑的級別了。
公告裡明明白白寫得清楚: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按照他承認多次cp被抓的事實,他應該喜提了15天的最高標準待遇。
當時就有小道訊息說他進去了,巧的是,2號人家就出來了,還進行直播了把這訊息掩蓋下去了。
當全國人民都知道李易峰pc之事時,人家這檔事早已處理完畢,在家安穩的閉目養神,準備美美上央視呢。
本來也是要太平無事的,忽然央視修改了節目單,這節目被拿掉,就成為了事件的引爆點,一下子又勾起了大家的無限猜想。
接下來兩天這事件折騰得不斷反轉,先是霧裡看花、接著曲折離奇、又讓你撲朔迷離、又玩了把過山車似的跌宕起伏。
沿著驚人爆料,接著是工作室闢謠,明星本人義正言辭闢謠,警方一看,給臉不要臉,也是實在看不下去了,一錘過去,錘得渣都不剩才完事。
一下子讓吃瓜群眾驚呆了:
該人對多次pc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其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慣犯啦,而且都受罰多次啊!
可人家膽肥偏偏還不知悔改,明明是事實,卻用謠言來掩蓋。
他這種情況的法律後果: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本來回家安安靜靜待著,普通老百姓也不知道你那些見不得光的事。
就這樣涼涼了~~~
嫖娼不會判刑,因為嫖娼是違法行為而不是犯罪行為。一般拘留幾天罰點錢就出來了。但如果是嫖娼未滿十四歲的幼女可以構成強姦罪。
頂多15天,5000千塊。嫖娼只要不是未成年,不嚴重。問題是人設塌了,被封殺等於涼涼。
從官方的通報來看,李易峰不會被判刑,只是被行政拘留,因為他是違法,但並沒有犯罪。
為什麼李易峰
不會
被判刑
根據官方的通報來看,李易峰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條例,根據第66條之規定: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雖然在官方通報中李易峰是多次嫖娼,但一次和多次的處罰基本一致,除非能給定性為情節較輕的,不然是不會有什麼改變。
根據規定,李易峰已經被處以15日的行政拘留,並且還繳納了頂格的罰款。
如果坊間流傳為真,李易峰是要被
判刑
的
李易峰出事之後,坊間流傳他曾有過選妃、高中生等相關事項,如果這些資訊為真,並且有足夠的證據,那麼李易峰一定會被判刑的。
因為要被判刑的先決條件,必須是觸犯了《刑法》的相關條款和規定。而且在刑法中根據不同的犯罪事實,也會有不同的判決。
如果李易峰真的有高中生的事情,那麼最低至少三年起,如果還有其他的被查實的,那麼還會被累計執行的。
不管是名人,還是普通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易峰如果單單嫖娼這一項,最多拘留幾個月,發點款,如果還牽扯到別的,那就不好說了。
僅就目前通報的情況來看,李易峰大機率不會被判刑。
嫖娼行為,屬於違反治安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不管嫖多少次娼,都只是治安違法行為,頂多按治安管理處罰有關法律法規頂格處罰,即:治安拘留15日,罰款5000元的處罰。絕對不會因為李易峰是名人,法律就會“法外開恩”,判他個幾年有期徒刑。
當然,以上判斷,僅基於目前通報的情況而言,如果後續查明其還有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那另當別論,該判啥罪就判啥罪。
判定一個人有罪無罪,該當何罪?不受個人身份裹挾,不受社會輿論左右。一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中國人就喜歡羨慕妒忌恨[流淚][流淚][流淚]
李易峰多次嫖娼,嚴重違反社會道德規範,嚴重違反社會治安處罰條例。只要他在嫖娼過程中沒有上海她人,沒有強姦,只是錢色交易,那就只構成違法而不構成犯罪。
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其嫖娼次數等情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並處以15日以內的拘留。但是不需要根據刑法對其判刑,因為他嫖娼的行為尚未達到觸犯刑法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