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不能。
微信的轉賬記錄,只能證明你向他轉過錢。
如果你只有微信轉賬記錄,沒有其他的佐證材料,你是無法證明這筆錢是你借給他的錢的,不能認定為借款。
你還需要其他佐證材料證明這是你借給他的錢:如寫借條,或在轉賬備註裡註明是借款,或在聊天記錄裡確認是借款等。
可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微信轉賬記錄屬於電子證據,但是需要查詢屬實。
如果有微信聊天記錄或者錄音可以證明對方確實管你借錢了,那麼加上轉賬記錄,可以起訴
借錢的憑證主要是借條依據,我認為微信轉賬也有記錄,也應該可以作為記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