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6。10暴力殘害婦女案,其兇殘程度及影響的惡劣程度已遠超一般刑事案,無法適用刑事案條款了,所涉罪名應有暴恐罪、反社會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殘害婦女兒童罪。以上罪狀,罪行不分主次,只要動手打了人,將一併治罪。均是死罪。
堅決消滅!
應當一一槍斃。因為作惡多端的人 是不能留在這個世上的 ,保持就是對人民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