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邀請。題主提出的主張,應該得不到法庭的支援,離婚協議已明確界定女方不支付撫養費,這是鐵的事實。時隔三年就想出一招,羅列一大堆理由伸出了不該伸的手要孩子撫養費。難道法律支援不誠信的人?還在頭條上來問:遼寧瀋陽撫養費能申請多少。真的法庭要強裁嗎?結論肯定的回答你,不可能。不過,你可以找你前妻哭窮,懇切希望她為你們的孩子貢獻的一點愛心,以情感人,以心換心。此方法接地氣估計行。
夫妻離婚,最大的傷害者就是孩子!難道撫養自己的孩子!還要討價還價,雙方都應該是竭盡全力,去撫養孩子。
既然已經約定好了,不啥不遵守約定?
這要上法院才會知道。
去法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