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戀愛期間,有必要向對方坦白一切嗎?星期五星期六2017-06-20 09:27:16

戀愛,分為短期行為或者長期行為。

短期行為的戀愛不以結婚為目的,沒有考慮以後的發展,不需要坦白。長期戀愛就是奔著結婚去的,為了以後家庭生活的和諧,需要坦白。

特別列舉一些需要OR不需要坦白的情況:

一,有任何身體上的疾病,如傳染病小至乙肝大至梅毒HIV、陽痿弱精症習慣性流產等不孕不育、心臟病、色盲甚至肌無力等家族遺傳病。

二,家裡的負債情況,或者還要供養弟妹上大學甚至結婚買房等,你可以指望嫁娶一個冤大頭幫你家還債,但是死要讓人死得明白。

三,跟前任的交往深度,同居過?劈腿過?自己流產了?讓對方流產了?這點做到完全坦白比較難,但是現在女人介意男人渣,男人介意女人給他懷的不是第一胎,現在說省得以後被嫌棄。

四,家裡的經濟情況特別好的可以有所隱瞞,畢竟現在人心叵測貪財的男女都不少。可以往小了說,不可以往大了說。有一千萬存款說兩百萬都行,但是有兩百萬存款說成一千萬就不行。有不少男同胞不贊同這點,我打個比方,你本來美得不行的女朋友,婚前發現她居然還是處女,驚不驚喜?意不意外?你本來美得不行的女朋友,婚前發現她不是處還打過幾次胎,惡不噁心?這就是往好了說跟往壞了說給人的反差。這種事靠對方坦白也靠自己觀察,對方有沒有那個財力你還能不知道麼?耳聽為虛眼見為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