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舉辦儀式沒領證,要求退還彩禮女方不承認怎麼辦?使用者1079476350902019-03-27 14: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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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在未辦理結婚登記的前提下,分手後可以以婚約財產糾紛為由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對方退還彩禮。

婚約彩禮糾紛中彩禮一般情況下不需要退還,但是符合以下法律規定的可以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誌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雙方舉辦儀式沒領證,要求退還彩禮女方不承認怎麼辦?三農子弟之五福臨門2019-03-28 14:50:33

首先應說明的是彩禮是基於結婚目的男方贈與女方的財物,並非戀愛及舉辦婚禮等過程中所有的花費!

其次是在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兩個人分手時,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行為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但是因為給付彩禮和接受彩禮的往往是男女雙方父母,所以在起訴要求返還彩禮時,訴訟主體也應該是彩禮的實際給付人和接受方,不一定是分手的男女雙方。

最後,男方要求返還彩禮應證據充足!否則有可能因證據不足而無法索回彩禮。同時,不能混淆彩禮與其它贈與行為的獨立性。

雙方舉辦儀式沒領證,要求退還彩禮女方不承認怎麼辦?

雙方舉辦儀式沒領證,要求退還彩禮女方不承認怎麼辦?湖神2019-03-28 13:03:25

要回的可能性不大,關健在你們同居了沒有?婚禮辦了,也同居了,事實婚姻就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