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說術語了。簡單說同口徑的榴彈炮和加農炮炮管長度,膛線,膛壓都不同,炮彈的裝藥量也不同,所以炮彈不通用。
五四式手槍,六四式手槍及五六槍族,口徑都是7。62,它們能共用子彈嗎?顯然不行。同理,122加農炮及122榴彈炮雖口徑都為122,也不能共用炮彈。當然,現在集兩炮為一身,稱加榴炮。
口徑相同還不一定,還要看藥室形狀和容積!
藥室不一樣,122加的藥室大好多
不可以。榴彈炮的彈丸和發射筒是分開的;加濃炮的彈丸和發射筒是一體的。榴彈炮與加濃炮的發射裝置不一樣。
絕對不能。
口徑一樣而不一定彈體一樣,怎能做到閉鎖和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