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只能感嘆窮人要守住自已的內心真的很難!
他的“買短乘長”的行為是不對的,是利用了公共資源的漏洞來滿足私慾,應當被依法懲處。所認拘留10日是對的。
但同時,我們要深思:他為什麼要這麼做?
一方面是因為的確有這個漏洞他可以利用。
另一方面是因為他“窮”。
不要對“窮”這個字眼陌生,現在的你或者也在這個字眼裡打著圈。
看看“窮”有多可怕,91歲了都能成為“掃黑嫌犯!”
邳州市公安局掃黑辦日前釋出關於舉報範沛榮、陳迎先、陳廣禮犯罪線索的通告。通告稱,邳州市公安局經偵查,抓獲犯罪嫌疑人範沛榮、陳迎先、陳廣禮三人(陳廣禮系陳迎先、範沛榮夫妻三兒子),即日起公開收集三人的違法犯罪線索。按照警方釋出的資訊,
陳迎先今年已91歲
,
範沛榮今年81歲。
原因:因兒子的地被徵自認不公而到派出所討說法。
根本原因:不公===賠償金額自認為太少。
努力改變自已的生活現狀吧,別讓“窮”跟著你過一輩子!
拘留?需要這樣誇張嗎。就算逃票。補票罰款。再嚴重點誠信問題。自己檢查力度不夠就把責任推給別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