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湯大帥2021-08-19 01:39:37

這就是一個想在女拳市場的法律領域恰爛飯的博主罷了,雖然她根本就不懂法。(我強忍著噁心看了她幾篇微博)

這博主證據沒多少,自言自語倒挺多,但事實是由證據證明而不是由自說自話證明,她發的這三張圖只能證明:

一、霍尊請求過陳露;

二、有一份5月31日前付100萬的協議存在;

三、陳露報過警。

然而她洋洋灑灑的兩三千字,跟證據能夠證明的內容完全不符合。

估計又是想編故事把網友當槍使。

還是那句話:但凡有實錘,早發了。

順便說一句,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之一是要求行為人使相對人產生恐懼的心理。

這博主把霍尊苦苦哀求的記錄發出來,是在實錘陳露滿足敲詐勒索罪的構成要件啊。

這下就算霍尊不想報警,別人也有充足的理由幫助霍尊報警了。

也不知道陳露攤上這種隊友是何感想。

作家陳嵐曬出霍尊為陳露代購、轉賬記錄,涉及金額 50 萬左右,陳露被設定訊息免打擾,還透露了哪些資訊?

看陳露點讚的內容,看來她是真把這隊友當成行業大佬了啊。。。不愧是中專學歷的陳老師,啥也敢信。。。

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

活佛轉世哈哈哈,我承認我笑了。

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

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郭律Esq2021-08-19 02:04:32

在法言法

不管在民事訴訟中還是刑事訴訟中。雙方提交的資料我們在法律上都叫“證據材料”,只有在法庭經過法定程式舉證質證的才叫“證據”。

因為雙方都有理由和動機只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材料,因此,不管是霍尊還是陳露,在整個過程中對外發布的證據材料在未經過舉證質證的情況下其真實性都存疑。

我完全理解,相信陳露的人與相信霍尊的人都各自有他們充分的理由。但也必須要知道,任何一方都必須要承擔舉證不利的後果。

因此,不管提交的證據材料是否完整,我更在意的是真實性,如果提交虛假的證據,輕則侵權,重則犯罪。

前幾天有一個法律問題你的關注點是陳露擅自曝光霍尊的聊天記錄是否構成侵犯公民隱私?——我的回答是從民事角度來說構成對他人隱私的侵權,但是刑事上尚存疑。

另外,關於分手費也好,公關費也好,封口費也好,等等所謂的費用在法律上有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畢竟,爆料不是執法,不能因為爆料就違法,爆料也要講究基本法。

不過我很欣慰的是,廣大網友都越來越開始關注與重視娛樂圈的法律問題,希望以後可以真正實現對娛樂圈的淨化。

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鹹魚一條2021-08-19 07:28:26

兩種可能性:

一種是,陳露方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所以在曝光前採取的自保方式。變敲詐為【平等的合同協議】。

在該種情況下,霍尊也不是沒有自己的小九九。他新女友遲早是要曝光的。但是陳露他倆戀愛也不是秘密,之前也被拍到過。所以他遲早得對外公開他更新女友的事情。此時他還真需要陳露的幫忙公關,估計他心裡的打算是,讓陳露像張碧晨一樣,寫下一篇摘乾淨男生所有責任的深情款款的小作文,維護自己形象。

所以是當時男方期待的公關費,女方保護自己的非敲詐費。即雙方簽訂的所謂合同。

另一種是,陳露方在事後(網友提示,有人報警)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所以採取的公關手段。

否則,她們哪來那麼多好朋友好閨蜜伸張正義啊。都是幾個人在配合演戲/蹭熱度。

最後,關於是否構成犯罪,單看那幾段聊天記錄,應該是構成。但身為吃瓜群眾,掌握資訊本就不全。今天這個出來放點料,明天那個出來放點料,證據和其他背景情況掌握更不全了。我們能看到的,是每一個爆料人想讓我們看到的而已。所以,我覺得藍二哥哥說得對:未知全貌,不予置評。

在這個問題裡,霍尊本人的態度至關重要,甚至是最重要那一環。

如果霍尊認為不是,如果霍尊認為“沒有被威脅”,那很難定性。

所以,我們也不要網際網路斷案了。

其實,網友關注的問題似乎已經超越霍尊陳露兩個人了。

而是,【秦香蓮該如何維權】與【還能不能放心與別人說秘密】之間的博弈。

畢竟,身為女人,秦香蓮很多。

身為普通人,樹洞和秘密也不能算少。

所以,這兩個命題都與普通人息息相關,代入感很強。

不過,反正傳說已經有人報案了,交給警察蜀黍吧。

警察:我好難,這年頭,不管啥事,我們都得發警情通報唉。

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姚小寶2021-08-19 09:27:06

A: 你兒子在我手裡(然後發照片)

B: 不要傷害我兒子,你要多少錢?

A: 那看你的誠意了。

B: 100w

A:我覺得你不夠有誠意,我要撕票拉!

B:那你說多少?

A: 再不給點誠意,我就撕票拉!

B:300w,我全部的身家都給你,只要你放了我兒子。

當A數錢數到59萬的時候,警察破門而入成功解救了B的兒子,並抓獲了A。A對著媒體說,是B主動要給我錢的,我沒有索要哦。

事後,A在知乎上問了一個問題:

如何才能在敲詐勒索的時候,讓警方抓不到把柄呢?

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匿名使用者2021-08-19 10:26:16

捲進這樣的爭吵裡面,非常耗費精力,但如鯁在喉不吐不快。

其實假如陳露想博同情,造輿論,煽動網民情緒,那她就應該一五一十地

表述實情

但是網民看到的是什麼,就只有陳露想使用的制裁霍尊的一把把刀子,還有關於她自己的N多謊言

謊言1

女方說最初為了男方事業,在自己已經是二級演員的事業中辭職,實際是在認識5年後才成為二級演員,且辭職是因為事業達到瓶頸期

謊言2

自稱副高階職稱教授,實際舞蹈演員沒有這樣的職稱,甚至二級演員還可能只是舞蹈屆的一個用來入門的較高的起點

謊言3

說是戀愛9年實則未滿8年

謊言4

說是仍然是戀人關係,於是搞微博單宣,其實中間二人都已經分手,甚至各自都有了男女朋友

謊言5

《九年》文中說“我有多麼想嫁給他”,實際單宣就是為了撕破臉,小號裡面也聲稱要“錘死”霍尊

謊言6

說是霍尊“出軌”,實則已經分手8個月,甚至就連劈腿都算不上,再甚至連這個指控本身的事實都有可能是霍尊的口嗨

謊言7

說是自己為了霍尊而節儉,支援其演藝事業付出300萬,300萬網民沒看到證據,卻只能看到陳露和王萌在抖音和小紅書

炫富

,甚至霍尊方曬出多張熱戀期的五位數打款截圖

謊言8

開始說是生日照片裡的男性是被霍尊陷害,實則自爆是陳露自己設局故意找的男性朋友

謊言9

陳露說霍尊把她叫到家裡陳以利害,威脅坐牢,限制自由。結果實際是在茶餐廳,在場的還有一位律師,律師前程不要了嗎,在茶餐廳裡面威脅陳露?

謊言10

陳露方因為被“威脅”於是報警處理,回執單上寫此事由“經濟賠償協議”引起,但今天女媚發文稱“根本不是分手費”,而是“公關協議”,難道女媚說的比公安回執單還有說服力?可最開始分手費是陳露提出來的啊!荒唐啊!!陳露一方不僅自相矛盾,而且不斷混淆概念!

應該還有,有了再補充

我本身就是路人,我是實在想不到為什麼這個陳露會有這麼多謊言的情況下,還迫使霍尊因為“口嗨”而被封殺。

這樣的事情都能發生,豈不是微博沒有正義?這樣的事情都沒人申辯,豈不是網民沒有公理?霍尊可以退圈,但是陳露要為自己的言行負責!!!

隨意煽動微博網民,把微博人當槍使,當猴耍!!霍尊可以退圈,陳露必須為自己言行負責!!!

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

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

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

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

陳露方爆料稱,陳露沒有主動索要分手費,是霍尊提出讓陳露幫其危機公關,還有哪些資訊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