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不動產證有什麼不一樣 華律網 1級 讓法律問題更簡單 2019-01-09 回答

首先我們要明確回遷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明白兩者之間的區別以後,就會清楚不動產權證會不會有區別。

1、價格區別。

商品房與拆遷的區別是,商品房可以立即上市,並且可以在銀行作抵押進行貸款。但是回遷房因為享受國家政策的優惠,不含土地轉讓金,價格相對低廉。所以不能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權能。拆遷人以會暗訪補償給被拆遷人的,補償房屋由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核定價格,並按照經濟適用房政策管理。

2、商品房和回遷房買賣雙方的關係不同,商品房的購買基礎是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的價款在合同中進行約定,而拆遷安置房的購買的基礎是拆遷單位和被拆遷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在拆遷協議中進行約定。

3、拆遷的是商品房,回遷房自然應當是商品房,拆遷的是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回遷房的性質一般不是商品房,購買回遷房一定要查清楚性質。經濟適用房不得買賣,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拆遷的回遷房,回遷房的蘇佔土地性質,一般是劃撥所的,沒有交土地出讓金,正式辦理過戶手續,需交土地出讓金。

以上就是回遷房和商品房的區別,裡面並沒有說不動產登記證有何不同,因此,回遷房和商品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沒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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