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為什麼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老白社會閒談 2020-03-23

人販子們拐賣兒童使眾多家庭支離破碎,人們對於人販子也是深惡痛疾,有好多人呼籲直接把人販子判處死刑,雖然這樣的確大快人心,但卻有很多隱患。

法律為什麼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

將對人販子的處罰變成死刑看起來確實能起到震懾作用

,畢竟一旦拐賣兒童就會被判處死刑,那樣好像就沒人敢去拐賣兒童了。但是卻忘了有句話叫“死豬不怕開水燙”,原本在法律中對於人販子的處罰是有輕有重的,在《刑法》中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是那些犯罪集團的頭目、誘拐人數是三人及以上、以及對婦女、兒童使用暴力等行為對其造成傷害的犯罪分子會被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資產,情節嚴重的才會處以死刑並沒收資產。

法律為什麼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

這樣的處罰方式更能約束罪犯,罪犯或許會有所顧忌。但是如果一個人販子拐賣了兒童後他已經註定要被判處死刑,那麼他將毫無顧忌,這會給孩子帶來更多傷害,在他看來反正也會死,他就會變成亡命之徒,

去拐賣更多婦女和兒童傷害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甚至會殺死被拐賣的婦女兒童。

當然個人認為判的有期徒刑年數應該增長,好多時候一個人販子毀掉的不僅僅是幾年的時間更是一個人的一生判處那麼幾年真的太少了。#FormatImgID_3#

不僅是拐賣罪好多罪人們也包括我自己也總是想這個人這麼罪大惡極應該判處死刑,但我們忽視了頒佈法律的目的

,法律的存在不是為了懲罰人而是為了約束人,減少犯罪。

現在的處罰年數應該加重但卻不能一律處以死刑。如果真的沒有差別的全部判死刑只會加重犯罪,讓犯罪分子無所畏懼。求關注求點贊呀。

法律為什麼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淘淘De解說 2020-09-28

一部好的法律是根據不同的犯罪行為有對應的處罰,輕罪輕罰,重罪重罰,這樣才能顯示出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如果刑罰不是階梯式的遞進的,而採取一刀切的方式,那會讓很多罪犯一旦走上犯罪道路就沒有了回頭路! 如果法律規定人販子只要抓到一律處以死刑,那麼孩子存活的機率就會大大降低!人販子在拐賣兒童的過程中,一旦發現事情有可能敗露就會毫不猶豫的為了掩藏行蹤、掩蓋證據等目的而殺害孩子,因為此時,暴露就意味著落網,落網就意味著死刑! 不規定死刑這樣設計的原理就是,儘量鼓勵人販子儲存人的最後一絲善念,如果人販子在販賣過程中善待被拐賣婦女、兒童,則按基本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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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職業不論合法或非法的話,那麼這個世界上最令人痛恨的“職業”應該就是人販子了!

微信朋友圈曾經發起過一次呼籲行動,該呼籲被好多人轉發,一時形成了朋友圈的刷屏效應!該呼籲的訴求很簡單,就是要求立法規定“叛賣兒童”的人販子,一律處以死刑!否則不足以對人販子形成威懾!

這個呼籲搞得轟轟烈烈,然而該意見並沒有被立法機關所採納!

是立法機關不重視民眾的心聲嗎?其實,是一部分的民眾不懂得法律,不懂得立法技術。

他們以為這樣的立法能有效打擊拐賣人口的犯罪,其實他們不知道的是,這樣的立法實際上會增大被拐賣婦女、兒童的被殺害率!

法律為什麼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

一、嚴刑厲法一定是好事嗎?

很多人認為,打擊犯罪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在法律上規定更為嚴厲的刑罰,不然不足以震懾犯罪犯子!

事實上,古代的封建王朝確實是這樣的理念,統治階層認為,法律必須越嚴越好,否則每個人都有可能是犯罪分子!對於一些謀逆的大罪,會處以凌遲的刑罰!(即活剮一千刀!注意,凌遲的行刑官是技術含量最高的,因為法律規定必須是“活剮”,所以如果犯人沒剮夠一千刀就斷氣了屬於行刑不合格,是要受處罰的!)。

除了罪犯會被施以酷刑外,當時的法律還對一些特定的大罪實行連坐制,如果是謀逆,就誅九族,以確保每個人為了自身的安全在第一時間得知造反的資訊會第一時間彙報給官方。

然而,即便有酷刑,有株連九族,該造反的依然造反,該起義的依然會起義。

為什麼?因為已經沒有活路了!

在中國法制史中,秦朝的法律堪稱是最為嚴厲的。秦律不僅搞連坐制,還搞互保制。

也就是說,不光你的親戚犯法要抓你,連你的鄰居犯法也要抓你,你說你不知情?那就是你自己的問題了,誰讓你不操心呢?打探你周邊違法亂紀的事情就是你應盡的法律義務,你沒有做好就要治罪!一點都不冤枉!

秦朝為什麼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因為秦律對於盜竊的懲治極為嚴重!拾遺被視為有盜心,被人舉報是要受處罰的,而盜竊一錢就要流放,數額再大一點就要殺頭!

陳勝、吳廣起義也是因為下大雨誤了行程,按律當斬,反正橫豎都是一死,索性反了!

秦律的法律過於嚴苛,沒有給犯罪的人留有活路,所以反而因此成為了一個短命的王朝!

以史為鑑!嚴刑厲法不一定是好事!治亂世可以用重典,但是太平盛世還用重典那就是不讓老百姓好過了!

法律為什麼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

二、法律必須給罪犯留有餘地

一部好的法律是根據不同的犯罪行為有對應的處罰,輕罪輕罰,重罪重罰,這樣才能顯示出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如果刑罰不是階梯式的遞進的,而採取一刀切的方式,那會讓很多罪犯一旦走上犯罪道路就沒有了回頭路!

比如:假如法律為了打擊強姦和搶劫,規定凡是犯強姦罪和搶劫罪,一律處以死刑。

這樣的規定會產生什麼後果?

一方面犯罪率肯定會有所減少,但是另一方面受害人被殺害的機率大大提升!

因為,反正橫豎都是一死,要麼不犯罪,要做就得做絕!一旦強姦或搶劫留下了活口,就意味著自己是死刑,那不如殺了滅口!

此時,法律已經沒有辦法對於強姦或搶劫後的“殺人滅口”再進行額外的懲罰了,因為反正已經是死刑了,還能有什麼其他的威懾呢?規定槍斃兩次對罪犯一點威懾力也沒有!

所以,在刑法中,直接規定某種犯罪行為處死刑的,極為罕見!

最初刑法典在立法過程中,建議稿為了突出重點打擊綁架罪,規定綁架罪直接處死刑,經討論後認為不妥,因為如果規定但凡綁架罪直接處死刑,意味著人質基本就沒有逃生希望了!

對於綁架犯而言,橫豎都是一死,既然已經綁架了,就意味著一旦被抓就是死刑,那留個活口只會增加自己被判死刑的機率,所以滅口是必然的選擇。

因此,97年刑法典規定綁架罪的條文將綁架罪分為兩檔: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

然而,在司法實踐中,這麼的條文還是顯得過於剛性,很多情況下會讓綁架犯面臨沒有退步的問題。

法律為什麼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

綁架罪起刑點就是十年,至少意味是個超級重罪!而在綁架過程中雖然沒有“撕票”行為,但致使被綁架人死亡了(包括被綁架人因為被綁架發病而死或者在逃跑過程中不慎墜亡等),綁架犯就是死路一條!

那麼綁架犯如果綁架了多名人質,雖然本來沒打算殺害人質,但是在綁架過程中出現了人質意外死亡的情況,綁架犯害怕事情暴露導致自己被判死刑進而決心殺掉所有人質以達到滅口的目的,這些本不會死亡的人質恰恰是因為法律沒有給綁架犯留有餘地而導致其死亡了。

基於此,刑法修正案七和刑法修正案九先後兩次對綁架罪進行了修正,最後的條文變成了: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犯前款罪,殺害被綁架人的,或者故意傷害被綁架人,致人重傷、死亡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前後對比一下,我們可以發現條文的改進體現在下面幾個地方:

1、致使綁架人死亡的情形限定在故意傷害的前提,且對於該情形規定了兩檔量刑,即無期徒刑和死刑,罪犯不一定是死刑了,有活著的希望。

2、增加了一個減輕情節,如果情節較輕的,處5到10年有期徒刑,這意味著綁架犯如果能夠善待人質,甚至主動釋放人質,就可以爭取從輕量刑,相比原來的絕對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多了一個選擇,促使綁架犯儘量儲存善念。

綁架罪經修改後,人質存活的機率大幅的提升,很多人質其實都不清楚是立法上的改變導致他們的生存機率發生了極大的改變!真的是活下來都不知道該感謝誰啊!

法律為什麼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

規定人販子一律處以死刑會怎樣?

看完綁架罪的修正歷程,不知道大家是否明白了在立法中需要考慮多少因素?

立法除了打擊犯罪,還必須考慮整體的社會效果,如果單純為了降低犯罪率而犧牲了很多本不必死的人命,那其實是降低了輕罪的犯罪率,提升了重罪的犯罪率!這是完全得不償失的!

每一個父母都深惡痛絕人販子,這是情理之中,但是,如果非要父母在以下兩者之間作出一個選擇:孩子活著賣給了別人和孩子被殺害,父母會願意選哪個呢?顯然是希望孩子活著!

只要孩子活著,就有希望找回來!

如果法律規定人販子只要抓到一律處以死刑,那麼孩子存活的機率就會大大降低!人販子在拐賣兒童的過程中,一旦發現事情有可能敗露就會毫不猶豫的為了掩藏行蹤、掩蓋證據等目的而殺害孩子,因為此時,暴露就意味著落網,落網就意味著死刑!

法律為什麼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

也正是基於此,拐賣婦女兒童罪的量刑時分為三檔,基本型是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加重情節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最後一檔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這樣設計的原理就是,儘量鼓勵人販子儲存人的最後一絲善念,如果人販子在販賣過程中善待被拐賣婦女、兒童,則按基本型處罰。

如果人販子在販賣過程中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則加重處罰。

具體按第二檔還是第三檔取決於犯罪程度的嚴重性。基本上人販子如果在販賣過程中發生了致人死亡的結果一般就會升檔至最高刑。

結語

法律的立法技術是一項很高深的學問,最科學的量刑是既能最大化的打擊犯罪又能最大化的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如何做到兩者兼顧需要對大資料進行採集後,再不斷的進行修正和調整。

法律為什麼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創作者17314 2020-06-09

有些網民提議人販子一律死刑,到底可不可行?人販子為什麼不能一律判死刑?

法律為什麼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養生180 2020-09-19

法律為什麼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過冬Poor 2020-03-23

因為人販子一律判死刑也不會抑制住生活中人販子的存在,並且法律講的是公平,不能有任何私情出現,因此法律不能規定“人販子一律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