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公文作者:Emil Magic
原文發表於:微信公眾號“艾米爾說”
原文連結:《從光大永明的“童佳保”,談談如何挑選一款優秀的重疾險》
未經本人授權,謝絕轉載。
前言
近期,光大永明人壽釋出了旗下最新的保障類重疾產品——《
童佳保重大疾病保險》
,據說這是其重新迴歸壽險業務以來最具創新和市場競爭力的產品。
其實對於專業保險代理人/經紀人都知道,健全的保障一定是要建立在
整套解決方案
基礎上的,任何以單一產品為導向的銷售都是對客戶的不負責,但是鑑於到最近很多同學在後臺問我如何挑選重疾類產品,那今天正好藉著研究《童佳保》的機會,來聊聊如何才能在競爭激烈的重疾市場中挑選到一款優秀的產品。
NO。 1
<童佳保>拆解
產品分析
保險責任解析
輕症責任
35種輕症
不分組
,每次給付保額30%,最多給付3次且
無時間間隔限制;
等待期內出險,退還保費105%;
輕症豁免後續保費;
輕症責任:
是近年來各保險公司重疾保險條款裡越來越重要的部分。通常輕症是重大疾病的早期症狀,
此時病情較輕,治癒率高,治療費用低。
主要常見高發輕症為:
原位癌;
輕微腦中風;
冠狀動脈介入手術、冠狀動脈搭橋手術;
非典型心肌梗塞;
慢性腎衰竭;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主動脈內手術;
較小面積燒傷;
輕微視力受損;
原則上說,不論輕症數量多少,前4種最為高發,也是必須要包含的。
賠付比例
:目前市面上常見2種給付方式——額外給付及非額外給付
1、額外給付:目前市場上最少的賠付比例為
保額的20%
,由於這個是額外給付的,不影響正常重疾保額的賠付,所以這個賠付比例當然是
越高越好;
2、非額外給付:國內市場仍有部分產品其輕症賠付保額是佔主險賠付額度的(即非額外給付),例:在輕症已賠付20%的情況下,後期主險僅賠付其重疾保額的80%;
選購時請仔細閱讀賠付條例,按需選擇。
多次賠付
:相較於重疾,輕症更易得,也更易治,所以輕症的多次賠付是有很大現實意義的(也是目前市場發展方向)。
賠付次數:
3次>2次>1次,過多賠付次數意義不大,2-3次已足夠用;
病種分組:
不分組>分組,分組中:多組>少組,高發4種分開為最佳;
PS:在病種分組類保險產品中,同一組內輕症僅賠付一次,不同組別輕症方可多次賠付;
多次賠付等待間隔:
無間隔>間隔90天>間隔180天>間隔360天。
等待期
:等待期是保險公司為了規避故意騙保的一種自我保護手段,對於消費者來說
等待期越短越好
。
目前市場上
等待期內出險
的幾類方案:
1、免除此項疾病保險責任,保險合同繼續有效。(最人性)
2、退還已交保費,保險合同終止。(最常見)
3、退還現金價值,保險合同終止。(WTF?!最沒道理,但是確實存在且唯一存在於國內某著名綜合金融集團的產品中,請注意規避)
輕症豁免:
是指被保險人確診輕症後, 豁免後期所有保費,且後續保障依然有效。
這是個人認為最人性化的保險責任,
如果情況允許一定要有
。
近年來,輕症責任一直是重疾保險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最易發生理賠的部分,消費者在選購時應重點關注。
————艾米爾說
中症責任
20種中症,給付保額50%
;
等待期內出險,退還保費105%;
中症豁免後續保費;中症責任:
是這次童佳保的一個創新點,叫法上不是業界先河,但是把賠付比例提高至保額的50%,確實是一個創舉。
同時在中症的設定上也很有誠意:
1、把某些
輕症中花費比較高的病种放到了中症
列表(疾病定義相同),如中度腦中風後遺症、中度腦損傷、中度潰瘍性結腸炎等。
2、把某些輕症疾病的症狀分級更精細,如中度面積III度燒傷。
多次賠付
、
賠付間隔期
、
等待期
、
等待期出險
以及
中症豁免
等
同輕症責任
的選擇。
中症對於整個市場來說是個新鮮的概念,我們必須向這個方向的先行者光大永明致敬,也期待明年其他公司迅速跟上,早日普及這種惠及大眾的條款。
————艾米爾說
重症責任
100種重症,給付保額100%
;
等待期內出險,退還保費105%;
重症責任:
是重疾保險的根本,保障被保險人罹患重大疾病後的治療費用及經濟收入補償。
由於前期保監會的介入,市場上現有重疾保險中的重症責任相對很規範,簡單的講,其病種可以分解為:
6+19+N
。
6種高發重疾
:
1、
惡性腫瘤
;
2、
急性心肌梗塞
;
3、
腦中風後遺症
;
4、
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幹細胞移植術
;
5、
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
6、
終末期腎病(或稱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
以上六種重大疾病的發病率佔到了全國已知重大疾病總和的
80%以上
。
再加上保監會推薦的
19種重疾
之後,該比例
超過95%。
超過上述
25種
以後的
N種
重疾都是極小機率事件,在
保險費率不變
的情況下自然是越多越好(也就是說,不必為了極小機率病種多花錢)。
多次賠付
:重症的多次賠付相較於輕症來說機率更低,畢竟重症裡的每一種病症都極為嚴重。
不過考慮到一些女性多發癌症是非常容易治癒的,且兒童的保障週期較長,因此從女性及兒童的角度來說,其多次賠付的意義要遠大於男性。
賠付次數:
3次>2次>1次,過多賠付次數意義不大,2-3次已足夠用。
病種分組:
不分組>分組,分組中:多組>少組,
癌症
、
急性心肌梗塞
、
腦中風後遺症
、
冠狀動脈搭橋
分開為佳。
多次賠付等待間隔:
無間隔>間隔90天>間隔180天>間隔360天。
等待期
、
等待期出險
以及
重症豁免
等
同輕症責任
的選擇。
重症保障是重疾保險的靈魂,排除過多套路的前提下,相同的保費選擇最高的保額才是真理。
————艾米爾說
其他責任
高度傷殘保險金,給付保額100%(18歲之前給付已交保費的200%)
;
疾病終末期保險金,給付保額100%(18歲之前給付已交保費的200%);
身故保險金,給付保額100%(18歲之前給付已交保費的200%)
;
等待期內出險,退還保費105%;
高度傷殘責任及身故責任:
是比較常見的終身重疾責任,出於對投保人或保險受益人的利益的保障(即無論因何種原因造成投保人的身故或全殘,均可保障投保人或保險受益人得到全額賠付)。
疾病終末期保險責任:
即確診為處於某種疾病終末期狀態(該疾病不在重大疾病保障範圍內)。該疾病已無法使用現有醫療技術治療或緩解,並且根據臨床醫學經驗判斷被保險人存活期低於XX個月。
這個
存活期越長越好
。
疾病終末期保障是非常人性化的條款,有效保證了被保險人在疾病終末期的尊嚴,自從保監會不允許終身壽險新增此責任之後,個人希望所有終身健康險都新增此條款。
————艾米爾說
NO。 2 <童佳保>拆解
附加險可附加合同
附加保險(可選)
附加兩全保險,可選擇65歲/70歲/75歲三個年齡段進行返還
;
附加投保人豁免(輕/中/重症、身故、高度殘疾);
附加兩全保險:
在規定的時間點,如果保險合同(沒有罹患重大疾病或沒有身故或沒有高度殘疾)沒有結束,則
返還所有保費給投保人
,同時
主險保障繼續有效
。
目前市面上的兩全重疾險,通常兩全保險是以主險形式存在,附加險的形式比較少。兩者實際差別不是特別大,只是作為附加險會從一定程度上體現了這款重疾險的靈活性,是否要新增兩全責任可以根據投保人的預算進行設計。
附加投保人豁免:
是對投保人的一種保護,如投保人出現了附加合同規定的狀況,即可豁免此保單的後續所有保費。
目前市場上對投保人豁免這一項的主要差別在於豁免的專案:如輕症豁免、重症豁免、身故豁免、高度殘疾豁免。
投保人豁免專案重要程度:輕症>重症>身故=高度殘疾
。
附加兩全責任提供了更多選擇,附加投保人重疾豁免則是更加人性化的條款,尤其適合夫妻互保(可同時豁免雙方保費)和父母給孩子投保時使用。
————艾米爾說
NO。 3 <童佳保>拆解
總結&評語總結
說好了,老鐵們,讓我們用今天學的知識點總結一下<童佳保>這款產品有哪些優點和不足呢?
優點:
保障全面
35種輕症,最多理賠3次,
不分組且無等待間隔
,每次賠付保額30%,包含所有常見輕症,且提供
輕症豁免
。
20種中症,理賠1次,賠付保額50%,提供
中症豁免
。
100種重症/身故/高度殘疾,理賠1次,賠付保額100%。
人性化條款
終末期疾病、可選投保人豁免(輕症/中症/重症/身故/高度殘疾);
可附加兩全責任以及投保人重疾豁免責任;
合理的費率
10萬保額20年
交所需費用(無附加險):
0歲 男:900元/年; 女:770元/年;
30歲 男:2350元/年;女:2010元/年;
低門檻附加服務
0-8000標準保費:重疾綠色通道(沒有最低交費限額是亮點);
8000-15000標準保費:重疾綠色通道+免費直升機救援(目前市場價直升機救援每小時4-7萬);
15000以上:重疾綠色通道+免費直升機救援+基因檢測;
不足:
重症無多次賠付
今天拆解了<童佳保>的保險責任,希望能讓大家瞭解一些重疾險裡的門路,少走一些彎路,少被忽悠一些。同時拋磚引玉,也希望大家能多多一起交流,互相學習。
<童佳保>裡很多優點都應該是一款優秀重疾險所應必備的,這次又率先提出了中症概念,並提升給付至50%,也希望今後各家保險公司能給我們帶來更多,更好的保險產品。
————艾米爾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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