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精神病人電梯內砍死 8 歲男童,去年曾砍傷女同學獲緩刑,你怎麼看?法律貧道2020-08-17 09:23:52

我覺得不像是毫無責任能力的精神病。

四川一精神病人電梯內砍死 8 歲男童,去年曾砍傷女同學獲緩刑,你怎麼看?

精神病人發病時犯罪多是激情犯罪。這名男子尾隨後進入電梯砍死男童後投案。這裡有幾個關鍵詞,一是尾隨,二是帶刀,三是乘車投案。

事前有準備,行兇地點有選擇,事後也給自己安排退路。很明顯是個有預謀有意識而且非常理性的一個殺人行為。

四川一精神病人電梯內砍死 8 歲男童,去年曾砍傷女同學獲緩刑,你怎麼看?

而且家屬說男子去年在學校砍傷一名女同學獲緩刑。

如果是無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不會被判刑的。何況這廝今年18歲,去年就是17歲,未成年人!

而且要注意的是,去年那起,也是用刀砍!

學校哪來的刀?

還有就是今年7月獲緩刑,5月就已搬離小區。

被判緩刑前,應該是被取保候審吧?取保候審期間,搬家是要報告的。

報告了嗎?

希望能夠好好查清楚。

四川一精神病人電梯內砍死 8 歲男童,去年曾砍傷女同學獲緩刑,你怎麼看?

四川一精神病人電梯內砍死 8 歲男童,去年曾砍傷女同學獲緩刑,你怎麼看?長安玖月八2020-08-17 17:04:47

請不要再拿精神病來掩蓋那顆醜陋的心好麼?

現在的精神病史已經從難以啟齒變成了免死金牌麼?既然有所謂的“雙向情感障礙”,那麼緩刑期間為什麼不去進行治療?此類有危害性的精神病人,不應該採取的是強制性治療措施麼?為什麼他還能自由行動?

另外,我們可以看到文章中的細節,該男子自行購買管制刀具,持刀尾隨,自行打車自首。這一路下來至少可以證明其在整個過程中是保持理智的。當然了,也有可能是真的不想活了,那就滿足他不是更好麼?

最後,建議死刑,立即執行(

我看到評論區有人說知乎微博化,說我張嘴就是讓人死刑,麻煩說這句話之前翻翻我之前的答案,看看我的簡介。謝謝

)。

建議國家針對精神病人犯罪完善法律條例,量化標準,填充細節。凡是經專業醫院檢查評估認為其具有一定程度危險性的一律給予強制治療。

另外,針對精神病人犯罪,某些特殊病人建議追究其監護人責任。

我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也需要加快修改程序了,儘管說法律因其特性是有其滯後性存在的,但是希望我們能儘量縮短這一時間。

每一次看到此類案件都不免讓我感到痛心,痛心的同時卻有無力。這是一個範圍涵蓋非常之廣的社會性問題。只能期待國家逐步發展,文明進步,一切都會逐漸變好。

以上。

四川一精神病人電梯內砍死 8 歲男童,去年曾砍傷女同學獲緩刑,你怎麼看?

四川一精神病人電梯內砍死 8 歲男童,去年曾砍傷女同學獲緩刑,你怎麼看?七月別辭2020-08-17 18:22:19

不認為這是精神病,這是一種反社會的心理,很黑暗的心理,去年在學校砍傷女同學,學校能帶刀?並不能,說明他從一開始就隨身攜帶凶器,而不是突然精神病發作而傷人,這是有預謀的。

然後,被判處了緩刑之後才剛剛一個月,又出來傷人,而且還是對一個手無寸鐵的八歲小孩子下毒手,就算是有病吧,監護人的責任非常大,一是沒有控制好他的出行,二是沒有跟隨出行,明明知道他有傷人的前科,還讓他單獨出去,家裡他母親開了一家麻將館,說明並不缺錢治療,所以他家屬在這件事情裡責任重大。

然後這次又是攜帶凶器出門,尾隨小男孩到電梯行兇,後再去公安局投案,一氣呵成,這不是一個精神病發作的人能做出來的事情,這次量刑,我希望可以罪上加罪,數罪併罰,還小男孩一個公道,就一個八歲的小男孩,被兇手砍了八九十刀,於心何忍,簡直就是沒有一絲絲人性。

精神病可以免罪,這我可以認可,但我認為的精神病是完完全全沒有智商,路上看見一隻流浪狗都會跟它打架的,我才認為他是精神病,但他這個我的的確確不認為是這是精神病,這是有謀劃的,還有自己的思想的,這是反社會心理,精神病只是他的護身符,簡直就是他的免死金牌。

四川一精神病人電梯內砍死 8 歲男童,去年曾砍傷女同學獲緩刑,你怎麼看?匿名使用者2020-08-17 19:12:40

我們公司門口有塊荒地,有段時間,一個不知道從哪兒來的流浪漢,每天就窩在那塊荒地裡

每天在垃圾桶裡找吃的,有時候一個人坐在廢墟里望著天發呆,看著也有點可憐

他的精神有點問題,沒法和人交流,好心的公司同事報過警,希望警察能找到他的家人,但他的家庭情況好像很複雜,總之家人是有的,但是還是沒人管他,他也沒地方可去

這個流浪的精神病人在那裡一天天待著,有時候就開始發作起來

他會拿著石頭,跟在路人的後面走,冷不防往他們身上扔石頭,看到路人受到驚嚇,他會發出嘿嘿的笑聲

他會拖著一條長長的木棍,見到落單的人,就揮起棍子去打他們的腿,被打的人高喊著逃跑他還要追幾步

最可怕的是有一天我加班到凌晨兩點多,出公司的時候已經萬籟俱寂,漆黑的夜僻靜的路,他一個人站在我必經之路的中間,一動不動,手上拿著石頭低著頭陰陰地盯著我,那一刻我真的嚇到了,也不管是不是會刺激到他,抱著頭拔腿奔跑了起來,一直跑到車站才停下來,渾身都是汗

第二天驚魂未定的我一上班就跟同事們講了昨晚的事,說這個流浪漢太危險了,說不定哪天就會出事,一群女同事也紛紛說出流浪漢的各種瘋狀,都同意把他快點趕走。這時幾個男同事非常詫異,他們真的非常詫異,說我們會不會太大驚小怪?那只是一個可憐的流浪漢,從來沒見過他傷人。甚至有個人問我們:是不是你們女人太敏感了??

我們問:他對著人扔石頭,你沒見過?

他說:沒有,他還扔石頭?對你們扔了?

男同事紛紛表示從未見過,女同事紛紛點頭表示見過

我問:他拿棍子打過我的腿,打過你們沒?

終於有男同事表示見過他拿一根棍子,但從沒見過他用棍子打人

女同事則表示不僅打人,還用棍子戳她們的腿

我們這才發現,這個看來話都說不清楚的精神病人,竟然從來不招惹男人,甚至只要有男人在場的時候,他都乖乖的,但如果周圍只有女人,他就開始換著花樣作惡

你說精神病人他們真的都不清醒嗎?至少這一個,我看他在欺軟怕硬時清醒得很

四川一精神病人電梯內砍死 8 歲男童,去年曾砍傷女同學獲緩刑,你怎麼看?在思考的水煎包2020-08-18 11:49:51

想起13年的出的一次警。

當時接到指揮中心出警通知的時間接近夜晚12點了,警情大概明白,一名婦女報警稱家裡的丈夫在家裡失去了理智,十分狂暴,而且有精神病病歷,自己只好與兒子躲在臥室裡並將門反鎖。

我們到報警人家門口的時候,給我們開門的就是她丈夫,整個人十分平靜,我看了下現場,也沒有什麼被破壞的跡象,完全無法想象報案人當時的恐懼是如何與這個溫婉的男人聯絡起來的。

不過進屋後我們並沒有讓報警人開臥室的門,而且先與她丈夫進行溝通。

當時我發現我在和她丈夫溝通的時候,她丈夫有點心不在焉,這種情況很難形容。

因為你能感受到他並不是心事重重,他是真的無法將自己的注意力集中,無法形容這種感覺,你是否能想象一個人想很努力的聽你說話,很想努力的理解你說話的意思,但是他自己注意力完全無法集中起來。

這樣的結果讓她丈夫十分懊惱,眼神開始有點不正常,人也越來越著急,同時溝通的言論已經開始沒有邏輯。

當時我完全沒理解他急的點在哪裡,後來我問過醫生,人家給我舉的例子很貼切,

他說你可以想象你在一個快燒到你房間的屋子裡面,你手裡有一根針和一根細絲,如果你能夠用細絲穿過針孔,你就可以獲救,不然你馬上就會被燒死,但是你準備穿針引線的時候,你突然發現你是個帕金森患者,這個時候你就會十分著急,也越來越恐慌,也會越來越恐懼及暴躁。

這個理論很有意思,因為結合當時報警人丈夫的情況我覺得蠻符合,那種莫名恐慌及煩躁的無力感甚至讓我甚至產生了同情,不過結果也不意外,他很快暴走了。

具體表現就是突然起身去拿桌上的剪刀與筷子,當時我們在現場的三個人立馬就起身準備控制,結果他沒有攻擊我們,他拿著剪刀與筷子一直戳自己坐著的板凳,嘴裡也說著毫無邏輯的話,我們可不管那麼多,因為看那情況,他很可能戳著戳著就來找我們了。

而且後續我們把人帶到所裡毫無意義,只能移交到他之前住院的精神病院,當時我印象很深,醫院已經見怪不怪了,直接扔一個房間裡就鎖著了,實際那個房間根本就不叫房間,和我們去戒毒所看到的房間沒有什麼區別,而且藥水與莫名的臭味結合在一起,讓你一秒鐘都不想呆下去。

後來我才瞭解到,那個患者就是以前修建自住房的時候,因為和鄰居吵了一句,有天夜晚回家的時候被鄰居的兒子用磚頭直接拍頭上,不過當時出院的時候還是比較樂觀的,整個精神狀態沒有太大的影響,但是後來因為賠償的問題,鄰居兒子因為氣不過,有天晚上蹲到他又給了他一磚頭,這下人徹底不行了,醫院當時說搶救過來是因為他命大,但是終身精神異常,現在的結果就是曾經作為家裡的頂樑柱,現在卻因為病情的原因被妻兒嫌棄,每天吃住都不在一起,日常也沒人與他溝通,也不敢放他出去,妻子上班的時候直接把他鎖在家裡,而且我相信,他有時候在精神恢復正常的時候,絕對很難接受這樣的結果。

後來我去看過這個人,我隔著護欄看著他和他說話,他很高興的起身和我打招呼,我看到他的衣服褲子很平整,雖然整個人身上看起來並不乾淨,但是看得到他已經很用心的在保持自己穿著的整潔。

我問他現在好些了嗎?他回答的很認真:現在好些了,當時十分抱歉,打擾到你們了。

我說沒事,這種情況你之前經常遇到嗎?

他沒有回答我,不過隨著他思考了幾秒鐘,他問我:我什麼時候可以回家?

我回答不了,因為後續的流程我沒接觸過,而且即使我有這個權利,我可能也不敢讓他出去,我無法承擔任何不良的結果,我甚至會很自私的讓他繼續呆在這裡。

我記得當時他尷尬的笑了下,就轉身去床上坐著了,也沒理我。

走的時候我回頭看了一眼,他在床邊偷偷的在哭,說實話,我是接受不了男人在我面前哭泣的,因為我覺得如果不是奔潰到很嚴重的程度,男人是不應該哭的,這個場景導致我現在都很自責,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自責什麼。

實際我分享這個經歷,根本沒想過對精神病犯罪者洗白,但是就我接觸來說,精神病患者對他們的行為很難控制,因為精神受到影響,他不會對他犯下的罪行產生任何悔恨,甚至有些精神病在被告席上還屬於很懵逼的狀態。

這樣的審判及處理並不會對其他精神病人產生任何警示作用,最好的結果就是可以避免已經犯下罪行的精神病人二次犯罪。但是我覺得還是要尋找根源,我們國家各個地方對精神病人的管控力度參差不齊,並沒有一套十分完善的制度。因為就現在來看,如果一旦精神病家人對精神病疏於監管,再出現暴力案件是絕對可能的,而且有一說一,那些被關在籠子裡及房間、精神病院的精神病患者,實際很可憐。

但是大家得明白,大多數精神病患者的家庭都是平常老百姓,根本得不到好的治療及引導,大多數處理方式十分簡單粗暴,但是憑心而論,如果你作為家裡的一份子,因為意外導致自己精神受到影響,結果你的至親卻用關押及近乎於冷暴力的方式與你相處,你怎麼想?你怎麼辦?

最後這個問題我怎麼看,我支援重判,但是我想在重判之後,呼籲大家及相關部門關注自己身邊的精神病患者,很多患者並沒有你想象的那麼糟糕,有些患者也應該得到更合適的處理,倘若一直不聞不顧,採用簡單粗暴的方式去對待,一直失控,慘案依然還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