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主對交通違章處罰如果有異議,可以提出申訴,或者是向上一級交通局進行行政複議申請的。一般的網站是無法進行調閱的。
2、車主可持駕駛證和牡丹卡到違法行為地交通支大隊執法站列印處罰決定書。如對處罰有異議,可於取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到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或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規定: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額的3%收取滯納金。所以車主在收到交通罰單對處罰有異議並提起復議的時候,一定要先繳納違法罰款,否則會被收取滯納金,而複議成功後罰款會被退回。
擴充套件資料
如果違法行為是在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等以下 幾 種特殊情況下發生的,車主可以透過申請交通違章行政複議來撤銷處罰。
一、屬於機動車號牌被套用的;
二、協助司法機關偵查破案、追捕違法犯罪嫌疑人的;
三、車輛被盜搶期間發生的;
四、機動車辦理轉移登記後錄入的監控交通違法行為的;
五、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的;
六、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
七、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或標線與現場交通警察指揮不一致的;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複議
交通違章申請行政複議申請辦法:1、當事人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有異議的,需攜帶車輛駕駛相關證件及其影印件至違法資訊採集地的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複核。若違法行為採集機關為轄區大隊派出所,則向各分局或各大隊申請;若採集機關為福州交巡警支隊巡邏勤務大隊,則向支隊申請。2、申請行政複核、複議要提供車輛行駛證、駕駛相關證件及其影印件。
車主對交通違章處罰如果有異議,可以提出申訴,或者是向上一級交通局進行行政複議申請的。一般的網站是無法進行調閱的。車主可持駕駛證和牡丹卡到違法行為地交通支大隊執法站列印處罰決定書。如對處罰有異議,可於取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到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或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三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可以申請複議的情況:
第一種: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被拍攝兩次違停,可以申訴,前提是車輛沒有移動。
第二種:號牌錄入錯誤,這種情況可以申訴。
第三種:避讓事故壓線被拍,可以申訴。
第四種:遇到違法行駛的非機動車,為了避讓不得不壓線,被拍了也可以申訴。
第五種:遇上車輛拋錨在路上,不得不繞行,被拍了咋辦?可以申訴。
第六種:因為幫助別人而被開罰單,此種情況可以申訴。
第七種:在路口訊號燈故障的情況下被拍的,當時臨時訊號燈和固定訊號燈衝突,這個可以申訴。
第八種:車輛貼線行駛被誤拍壓線,可以申訴。
第九種:因為道路交通標示不明或者沒提示而被開罰單,主要責任不在自己的,一定要申訴說明情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