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文章注有許多的附註(引用塊部分,即灰字),為幫助更多人更好理解,但或許會對熟知此的人士感到有些許繁瑣,望理解。
本文期望大多數的初高中對數學感興趣的人能夠讀懂,如有疑惑,歡迎在評論區討論,也會適當在文章做修改並補充。
基本不等式
自初中到高中,對於
基本不等式
,許多人對此相當熟悉
此處
。 而關於其證明我們也可以用一些非常初等的方式推匯出,就如
展開得
移項,再將
除到左式即可得證
該過程是大部分人都可以輕易想到的,同樣,我們也可以透過其幾何的性質,推匯出該不等式的正確性。
幾何方面的證明可參照《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數學必修1·A版》(新教材)中的2。2基本不等式的探究,即作圓,取其直徑上的一點
,到直徑的兩端分別設為
和
。 做
關於直徑的垂線交圓於
,試探求
與
在圖中表示的含義。
均值不等式(或稱其部分內容)
有的人會找出許多種關於基本不等式的證明方法,也有的人會發散他的思維,去思考如何將該不等式給更加具有普適性。 於是,便會
歸納性
地認為下不等式亦應成立(下組數的各數均為正數)
這裡的
可以理解為數列(整序變數),也可單純地認為僅是一組數而已。
值得一提的是,不等式的左邊稱為這組數的算術平均值,右邊稱為幾何平均值(想象當二元(三元)的情形,幾何平均值相當於以各元為長方形(長方體)的邊長,求相同面積(體積)時對應的正方形(正方體)的邊長)。
或者可以用求和
與求積
符號來化簡該式子
其中的
便理解為取遍
至
的所有整數的變數。
此處
與
的含義相同,下文求積的類似情況亦是如此。
那麼,下面將進行幾種不同的證明方法。
證法一
首先,給出一個不等式
總被理解為自然對數的底數。 對對數不太熟悉的讀者可以跳過證法一及後文的相關部分。
上不等式的證明便留給讀者自證。 為簡便起見,便把
記為
,
記為
。 為證明其正確性,不妨將右式除到左式,可得
此處的
不表示虛數含義,僅替換上文的
作為變數,下文類似情況亦是如此。
將左式括號中取
的指數,即得
在此處運用了開頭給的不等式
。
將求和展開即得
此處運用了對數的和等於積的對數的知識。
於是,則有
類似地,亦可以運用相似的不等式來證明
其證明過程相仿,故不做演示,僅口述其大致內容。 將不等式左式除到右式,取對數,隨即運用所給不等式,展開化簡即可得證。
證法二
同樣地,我們亦可以運用
數學歸納法
來證明不等式的正確性。
數學歸納法的敘述如下:
當一個關於自然數
的命題
對1)與2)都成立。
1)
成立;
2)對於任意的自然數
而言,若
成立,則
成立。
此時,則稱
對於任意的自然數
都成立。
*其中的2)亦可表述為,2*):對於任意的自然數
與
而言,若
都成立,則
成立。
此處的1)可隨時根據需要改寫成“
成立”、“
成立”等,那麼法則的結論需要進行相應的修改,如“稱
對於任意的大於等於
自然數
都成立”、“稱
對於任意的大於等於
自然數
都成立”。
這個法則可以清晰地用多米諾骨牌仿照理解。
例如,我們可以先證明
特殊情況
中的當
成立時,則
是成立的,再將一般情況化為特殊情況,來證明
一般情況
中的成立。
對於特殊情況,實際上相當於證明此時
根據數學歸納法的1),顯然當
取
和
時成立。 再依據2),做出相應的假定,此時僅需證
其中
。 不妨設
其中不大於
的為
,不小於
的為
,則有
讀者可自行展開驗證該式的正確性。
依據假定,可得不等式
此處對式子的前兩項
與
運用了
,以及
。
此時便證明了數學歸納法所需的1)和2)是成立的。 於是,對於所有的自然數
,滿足條件的
都有
。
而考慮一般的情況,僅需將右式除到左式,再將
乘到右式,即得
此時僅需令
,可以轉化為特殊情況求證。
證法三
既然我們可以使用數學歸納法來證明,自然會想到使用
反向數學歸納法
來證明。
反向數學歸納法的敘述如下:
當一個關於自然數
的命題
對1)與2)都成立。
1)對於有無窮多互異的項且每項均為正整數的整序變數
而言,
成立;
2)對於任意的正整數
而言,若
成立,則
成立。
此時,則稱
對於任意的自然數
都成立。
此處的
與
並無關聯。
*2)中的“任意的正整數
”可以根據需要改為“任意的大於等於
的正整數
”等等,法則的結論亦需要修改,修改方式與上文類似。
反向數學歸納法的可以這麼理解,對於任意的自然數
,總能找到適當的
使得
,再根據2)一步一步往前推。
一般情況下,數學歸納法單指上文介紹的第一個數學歸納法。
而對於我們所需處理的不等式,可以使用數學歸納法輕易地證明對於整序變數
而言,都有
成立。 此時,來證當
成立時,有
。
首先,假定
不妨取
為前
項的算術平均值,即
,於是
化簡可得
而此時的
為
根據假定,我們有
代入得
將右式的
除到左式
左式化簡得
先
次方再開
次方根即得
現已推出若
則
成立,則可知原不等式是成立的。
曾見有人想過
的任意性被破壞是否會對不等式的任意性產生影響,在此作一番說明。 一方面,
的任意性是被假定了的,自然
便可以取前
個數的算術平均數;另一方面,我們想推得
對任意的
個正數成立,那麼僅需保證其中的
個變數是自由的(任意的)即可,至於
是否任意對
的任意性不會造成影響。
琴生(Jensen)不等式
許多人或曾聽說過函式的
凹凸性
,即函式上兩點間的函式值與兩點連線上的值的大小關係。 有趣的是,凹凸性在國內外有時是相反地定義的(如國內的凹性在國外就是凸性),甚至在國內的不同專業也是相反地定義的。 為表明確,此處給出本文中關於
凸
的定義
在區間
中定義著連續函式
,如果在
中任意的兩點
和
成立著不等式
其中
且
與
為正,那麼就稱
在
內是凸的。
區間
的開閉、有窮無窮的性質不重要,即
僅需有
個以上的元素即可。
凹的定義便是相反的情形。
對於我來說,我情願在平常稱此處的凸為下凸,而凹為上凸。 但既然在本文中給出了文中凸(凹)的定義,便以此處的凸(凹)為稱。
插一曲,歷史中的凸(凹)函式是由琴生引入的,他用的是更特殊的
,可證明這與我們在本文中的定義是一致的。
至於為何取名為凸(凹)函式,讀者可以自行繪圖以便理解(例如二次函式
便是凸的)。
考慮不等式的
幾何性質
,任何在
至
中的數
都應當可以表述為
(此處的
及
滿足上文的性質),再結合弦上的縱座標可寫成
,其中
且
,那麼上述對凸的定義便可以表述為:函式的弦在弧之上。
可以再推出此時係數為
及
,應用該式,可將定義中的不等式改寫為
或再改寫為更好看的式子
感興趣的同學可以自行驗證。
形式與證明
對於該不等式,相仿均值不等式中的推廣,我們可以取構思出凸函式應當是可以滿足
更一般
的不等式,即是
其中正數
和為
,而關於該不等式的證明可以由數學歸納法得出。
對於(數學歸納法的)1)可由定義得知
為
時是成立的,而考慮2),便先做出相應的假定,再證此時
成立即可。
為證不等式,將左式變數的右兩項組成一項,即
再應用2)的假定,於是有
再考察右式的最後一項,應用
為
的情形,可以得出
此時2)即證。
於是任意的自然數(大於
的)的
可對凸函式
成立
不等式還具有一個簡化的版本,即令
,簡化版本可以考慮用反向數學歸納法,思路可以參考對均值不等式應用該法則的過程。 亦有更一般的情形,若令
其中的
便可以取任意的正數了。
琴生不等式可以用到許多場所,就例如上文的均值不等式,先對不等式左右取對數,同時由於對數函式的單調性,不等號不變
而該不等式的正確性可以由琴生不等式當
以及
便可得出。
此時的琴生不等式用的是凹的版本,對數函式的凹性將在下文提及。
琴生不等式亦可證明均值不等式的其他部分,即
或約定記為
從左到右依次為調和平均值、幾何平均值、算術平均值、平方平均值。
取等條件為
。 不等式可描述為:一組數的調和平均值小於等於幾何平均值小於等於算術平均值小於等於平方平均值。
但是,我們需要注意的是,應用琴生不等式不等式的重要的一個條件便是函式需要是凸(凹)的,為了合理並正確地應用,現給出一個關於函式是凸的定理。
關於凸函式的定理
設區間
上的函式
是有定義且存在有限的導數
,那麼函式
在
上是凸的,當且僅當它的導數
是不減的。
尚未了解過導數的同學,可把它理解為函式的變化率,即函式的自變數
的一個充分小增量
與因變數
的一個量
的比值
。 或者把函式當做某物體的位移,其導數便是該物體的速度。 那麼同樣從其物理意義上考慮,當導數
不減時,物體做加速(不減速)運動。
關於導數的更詳盡的內容可自行查閱,知乎中有很好的文章
現在先證該定理的必要性。
若函式
是凸的,令
,x
參考上文引用塊(灰字)中對凸中的不等式
分別地令不等式中
趨於
和
求得極限,便得到
再證充分性
先設導數是不減的,對該不等式
的兩端分別應用有限增量公式(拉格朗日中值定理),可得左式為
右式為
其中
,由由於導數是恆增的,於是不等式的正確性便得證。
拉格朗日中值定理的敘述如下:
設
是在閉區間
上連續且在
的內部(即去除區間的左右兩端點)存在著有限的導數
,則存在
,使得
,或者也可以寫成
。
該定理的幾何性質為:必定存在一條曲線上的切線使其平行於端點的連線。 定理的證明將不在此處說明,感興趣的可以自行查閱。
於是其充分且必要的性質便得證。 反之,函式是凹的話,那麼其導數便是不增的。
現可說明對數函式
是凹的了,因對數函式的導數為反比例函式
在
取正值時,其導數便是遞減的,那麼對數函式便是凹的。
最後
文章是自己恰好在學校學了基本不等式的內容,於是便想對它進行一些拓展,並鞏固自己的知識,就寫了下來。 為擁有較充足時間與興趣且曾看過數學的科普書籍或文章的初中及高一高二黨推薦《微積分學教程》,書通俗易懂,但特別
厚
,所以僅推薦給擁有(較高的)數學興趣的人(數學愛好者)。
文章若有錯誤,望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