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看守所,現在有了3個多月了,因盜竊。現在該進到那個程式了?匿名使用者 2013-06-17

常常有嫌疑人的家屬,對於親人突然被抓進了看守所以後就不知所措,

“有病亂

投醫”

,不知道下一步會什麼樣,也不知道應該怎樣做,常常是著急上火,卻又

無所適從,

現筆者將一般的刑事案件

(以一般公安機關偵查的案件為例)

從立案

起到判刑及釋放做一個大概的評說,供大家參考:

一、首先,公安機關會視情況對其進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請檢察院批捕,可

以延長一至四日,檢察院一般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竄作案、

結夥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

提請批捕的時候可以延長至一個月,

也就

是說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長是三十七天。

逮捕後的偵查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複雜的案件,

可以經上一級人

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區、

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流竄作

案等可經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對於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罰的嫌疑人,

省級檢察院批准再延長二個月。

也就是說,

在公安階段的時間一般是二個半月到三個月左右,

最長是八個月。

然後,

案件由公安機關的辦案人員寫出起訴意見書及案卷、

證據移送到檢察

院,即審查起訴階段。這個階段一般是一個月,重大複雜的可延長半個月。

檢察院審查後認可需要補充偵查的,

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也可以自

行偵查。

補充偵查應當在一個月內補充偵查完畢,

補充以兩次為限。

補充偵查後,

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的期限。

檢察院的公訴科審查完成後,寫出公訴書,向對應的法院提起公訴。

即: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會達到五個月。

最後是到法院。

審理是二審終審制,

一審是在法院受理後一個月內開庭審判

並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如果是邊遠地區案件

、重大犯罪集團、流竄

作案的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如果被告人、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以上訴;

如果檢察院認

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的,也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抗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式。

二審的審判時限跟一審的審限是一樣的,

也是一個月,

不超過一個半月,

果是邊遠地區案件

、重大犯罪集團、流竄作案的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上訴、抗訴,一般是一個月至一個半月,最長是二個半

如果有二審,一般是二至三個月,最長五個月。

如果有法院認為證據不足退回檢察院的情況,時間還會延長。

綜上所述,一個刑事案件,如果不復雜,案情簡單,會在五至六個月審理結

束,如果複雜,又多次退回,那審限最長會在二年左右。

在實踐中,

超期羈押的現象是很多很普遍的,

如果碰到有超期羈押的種情況,

應當及時聘請律師代為申訴,申請取保候審等,維護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

利。

在法院宣判後,用被判刑期減去已經在看守所內被羈期的時間,

如果少於一年,

那剩下的刑期要在看守所中服刑,

在看守所中一般是不會減刑的。

如果高於一年,就會在一段時間後按剩餘刑期的長短被送到不同的監獄去服刑。

在監獄內服刑,符合減刑、假釋、保外就醫條件的可以申請減刑、假釋、保外就

醫。

人在看守所,現在有了3個多月了,因盜竊。現在該進到那個程式了?管東平大律師 2013-06-17

審查起訴階段,開庭時間已經很近

人在看守所,現在有了3個多月了,因盜竊。現在該進到那個程式了?faj911 推薦於2016-04-29

如因盜竊涉嫌犯罪,時間已經到了三個多月。按照刑事案件程式,如果不是涉嫌共同犯罪,也就是說,這個案件是單一犯罪,不是人數眾多,那麼這個階段應當到了移送起訴階段,公安機關將此案件已經移送到當地人民檢察院,檢察院在這個階段一般在一個半月左右,如果構成起訴條件,檢察院將此案移送人民法院審判,法院會在45天左右出一審判決。如果是團伙作案,如果一審判決被告人提出上訴,那麼時間會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