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嫖娼不是犯罪行為,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政違法行為。此外,如果是一年前的行為,已經超過了可處罰時間限制。現在已經不能對該行為進行行政處罰了。
關鍵看是否已經受理
嫖娼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還沒有到犯罪的程度,不屬於犯罪行為,具體要看警方是否已經發現受理了,如果已經受理,你躲避調查,那可能會給予你處罰了,如果未發現過了六個月之後不再追究。
定罪還不至於,嫖娼只是違法行為,違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拘留10到15天,罰款5000,情節輕微的拘留5天以下或罰款500。
一年前的話可以說基本沒有問題了,因為本身嫖娼追溯期是六個月,所以你這邊已經超過追溯期限了。
追溯期限不是說六個月內有被傳喚就沒事了,而是說你這邊該行為,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
如果在六個月內發現了,因為一些原因申請了延長結案,那麼硬拖到一年,再聯絡你也不是說不可以,只不過一般來講不會這麼做,本身一個治安案件偵辦難度也不是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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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犯刑法的違法行為,才能成為犯罪;
嫖娼屬於治安案件,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不違反《刑法》,不能稱為犯罪。
嫖娼這了治安案件,過了六個月就不會再處罰了,你這個過了一年,更不會再處罰了。
如果還被找了,那就主動交罰款,基本就沒事了。
別問我問什麼,這種事我不接受任何質疑,也不做任何解釋,相信我應該不會讓你失望。
嫖娼會留下案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