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指就是聲音,我們可以叫蘋果叫蘋果,也可以叫APPLE,所指就是概念,是指蘋果種水果這個概念。
告訴他他的各種玩具 他可以取名字叫花花 圓圓 或者什麼大壞蛋 大黃蜂 名字都是能指 但是變來變去 哪怕這個玩具叫紅紅 它是黃色就還是黃色 無法改變 哪怕它叫美美 它長得醜就是長得醜 無法阻擋(這個美醜的例子也可以挑選他喜歡或討厭的小夥伴)那個在那兒站著怎麼都變不了東西 就是所指
個人認為對於7歲的孩子來說不應過早接觸這種專業名詞。也許是在某個事件中碰巧可以利用這方面知識來教育孩子,那麼你完全不必要搬出“能指”、“所指”的名詞,只需舉例幫助他建立這種觀念,例如,拿出一個蘋果,向他解釋“蘋果”這個詞和“apple”這個詞都是指你手裡的這個蘋果,你手裡的蘋果並沒有改變,而對它的“稱呼”是可以改變的(7歲的孩子應該學英語了吧?如果沒有,方言也可以代替)。
為什麼要折磨一個7歲的智商正常的孩子、、
在紙上寫下小孩子的名字
能指:小孩子的名字
所指:這個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