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維護法司法公正,還是鑽法律漏洞的職業?喵嗚醬2018-09-23 10:59:44

主觀上鑽法律漏洞,客觀上實現司法公正,兩者並不衝突。舉個栗子,公訴人以有重大瑕疵的證據的指控嫌疑人犯罪,這個時候辯護人以證據存在重大瑕疵為由替嫌疑人開脫,主觀上就是在利用法律漏洞,如果嫌疑人真的實施了公訴人所指控的犯罪,也有可能因此而逃脫法律責任,與此同時,在客觀上也防止了公訴人以重大瑕疵的證據將他人定罪,避免無罪或者罪輕的人含冤莫白,這在客觀上就實現了司法公正,所以兩者並不衝突。

其實自然界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號稱樹木醫生的啄木鳥,它們在樹上找害蟲吃的主觀動機是充飢,但是在客觀上卻避免樹木被蛀蝕,我們不能因為啄木鳥找害蟲主觀上沒有治療樹木的動力而否定了啄木鳥客觀上作為樹木醫生的身份。

無私奉獻雖然高尚,但卻難以普及,而有私利性的公益行為比無私性的公益行為更有利於實現普遍的社會正義,這早在春秋時代就有這麼一個故事,當時魯國頒佈法令,凡贖買魯國奴隸的,均可領賞,但是子貢贖買奴隸卻不領賞,還沾沾自喜,孔子知道了很生氣,對他說,你贖買奴隸卻不領賞,樹立了一個高尚的道德形象,其他為了領賞而贖買奴隸的人反而顯得不道德了,因此大家都為了避免成為不道德的人而不去贖買奴隸,反而導致更多的奴隸得不到救贖。

如果法律以律師主觀上是為了鑽法律漏洞而否定律師客觀上維護司法公正的價值,也就沒有律師還想指出司法的漏洞,無疑導致更大的司法不公。

律師是維護法司法公正,還是鑽法律漏洞的職業?「已登出」2018-09-23 11:49:47

學過毛概嗎?學過你就該知道什麼是有機統一(手動滑稽)

律師是維護法司法公正,還是鑽法律漏洞的職業?知乎使用者2018-09-25 16:49:58

律師是在法律框架下,維護當事人合法權利的職業。

律師是維護法司法公正,還是鑽法律漏洞的職業?萌夫律師2018-09-26 11:35:13

瀉藥,筆者認為法律存在漏洞才是律師的福音,如果法律沒有漏洞,大部分律師可能要喝西北風。

當然,任何一部法律,都不可能不存在漏洞,這是上天給予律師職業最大的恩賜。

因為法律有漏洞,所以律師才偉大。

一個偉大的律師,勢必要將法律的漏洞發揮到極致。

因為只有如此,才會讓立法者知道,原來這裡存在這麼大的漏洞,才會據此在下一次立法中予以完善。

從 這個意義 上講,律師也是立法者,或者是立法的推動者。

從這個意義 上講,律師拼命的鑽法律 漏洞,既掙 了錢,又維護 了司法公正。

以上,沒問題吧?

律師是維護法司法公正,還是鑽法律漏洞的職業?泓睿達2019-01-17 17:13:12

這是一個偽問題。

偽在題幹已經定性“罪犯”,定性“法律有漏洞”。在這種前提下,當然會得出律師幫壞人的結論。但事實上:

一是嫌疑人可能真沒犯罪。對任何犯罪嫌疑人未經審判不為有罪,恪守“無罪推定”,“疑罪從無”原則保護人權。

二是法律滯後不是律師的錯。因為社會變化,犯罪形態和手段多樣化,法律漏洞不可避免,比如金融,互網型別犯罪變種很快,刑法嚴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則,往往調整速度比不上新犯罪方法的出現,這種情況不能怪律師。

三是刑法並鐵板一塊,雖然97年刑法全面“禁止類推”,但有利於嫌疑人的類推例外,反過來對公訴機關提出了更高要求,證據鏈條必須做到“無合理懷疑”,不可要求嫌疑人自證有罪,這是對人權保護的重大進步。

四是會鑽空子的律師往往是法律進步的動力,大家都循規蹈矩按部就班,法律沒有實踐危機,就不可能與時俱進,傷疤越早被揭開,越有利於防範漏洞擴大,犯罪濫觴。

五是個體正義與整體正義的價值衡量,如果不能做到無合理懷疑,寧願放過“罪犯”,也要約束公權力的濫用,這是法律的崇高價值。